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墮胎是宗教議題

◎ 張經偉

關於墮胎,我會說:性別議題是骨、宗教議題才是髓。生命何去何從、意義何在,是謂宗教。

先以一國論之:日本。歐美白左的女性主義,日本不太理睬。否則,畫著乳波臀浪的動漫、大和撫子形象的少女偶像…早該遭到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了。然而日本不但墮胎合法,且從未激起政黨論戰,正因為日本是佛教大國。根據佛教的輪迴觀,此生不是一切、死亡不是終點。因此,隨著墮胎技術普及於一九七○年代的日本,佛寺與神社代替政黨回答之,即「水子供養」,一尊尊造型童趣的地藏塑像,旁邊擺著玩具,祭弔早夭(尤其被墮胎)的嬰靈。

至於美國,基督教與無神論相互對抗多年。基督徒當然會認為:每個孩子都是上帝的創造,只是透過爸媽來到世上。因此,嬰孩什麼都還不能表示,就被墮掉,罪大惡極!至於無神論者看來:人類胎兒並不比蟲卵高尚,且死後既無輪迴亦無審判,人生的意義只在此生此世,故而在世女子之「身體權」,當然勝過未出世胎兒之「生命權」。

宗教各有千秋:佛教日本、基督教美國、無神論歐盟都算成功國家。因此最好讓各宗教各顯神通,盡量不要有個龐大的世俗政府插手。以此來說,美國有個優良傳統:保障宗教自由。畢竟當年五月花號等移民,正是為躲避歐洲宗教迫害才渡海而來。

故而「羅訴韋德案」以憲法規定各州必須墮胎合法,其實顯得偏袒無神論。如今該案被推翻,保守派欣喜若狂、自由派仰天長嘯。願台灣的你我旁觀者清,能視之為「美國宗教自由」的回歸,而非女權倒退。試想:自由派主政的州要墮胎合法,中央政府不也不會出手干預?美國仍是台灣的重要盟友,切勿總與白左同聲共氣,一見保守派得意就厭棄美國,於是與某些國家殊途同歸。

(作者是清大歷史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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