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淑媛
1980年代中期,我仍在南非洲的賴索托教學,有一門「比較外交政策」的課,不僅在教室上課,我也帶學生去採訪美國大使館、蘇聯大使館、英國大使館、還有剛出茅蘆的中國大使館。學生可以請問大使和使舘官員,有關外交政策的問題,然後寫一篇報告做期末考。中國大使覺得美國教育很獨特,邀請我去中國執教。
當時中國正計劃開放,一定要有國際公法的教授來培養人才,然而在歐美留學歸國的,都在文化革命期間消失了,也只能靠外國專家。正好美國很想送和平工作隊去中國,聯合國希望在西安設辦公室,核武管制組織找不到人去中國遊說參與NPT (核不擴散條約)。中國不簽,印度也不簽;印度不肯,巴基斯坦也不肯;巴基斯坦不肯,順著以色列、法國都不肯。這些國家都已在開發核武,整個世界快佈滿核武了!
因此,我自告奮勇,自己去,任國際公法的教授,順便把這些沒人可做的事務做好。況且教國際公法還可讓中國大學生、研究生暸解臺灣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別受共產黨的惡意宣傳欺騙了。
依國際公法的理論和事實,臺灣是一個國家。不管在de facto(事實上)或在de jure(法律上),就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只是國際社會怕得罪人口最多的中國,沒有一個國家承認臺灣。弄得今天臺灣無法在國際舞台上自由發展。
那麼臺灣海峽呢?沒有自信的中國,為了抵禦強盛的美國,最近唐突地宣佈臺灣海峽「不是公海」,不許別人自由航行,既使是innocent passage(無害通航)權也不行。那麼台海是它的內海嗎?它不敢説。它是根據什麼法律認定內海?它無法說。這個共産政權一向不重視法律,更不遵守法律,這次是真正地顕出龜腳來了!
依照傳統的國際海洋法,海峽是由兩頭接通兩個公海的水道,外國船隻,商船或戰船均可享有無害通行權。在 Corfu Channel案件裡(I. C. J. Reports, 1949)都明文解釋:海峽是國際海上的公路,所有的國家均有無害通過權。就是1958年的Convention on the Territorial Sea and Contiguous Zone (領海與連結區域之條约)也是這樣表明。既使只有一頭通公海,另一頭是內海,不論戰時或平時,商船均可通過海峽。
至於海峽屬於哪一國的?倘若海峽之寛度小於六哩,則兩邊的兩國以中線分一半,自己的一半是內海。如果海峽的寛度大於六哩,學者有不同的論說。有些認為是兩邊兩國,以中線分一半為各邊的領海。但大部分學者認為,三哩外的海是公海。
無論如何,臺灣和中國的三哩領海外,傳統上一直是公海,任何國家的船隻均有害通行權。鴨霸、無法、無天的中國,往往違反法律,要什麼就拿什麼。它一直大喊大叫臺灣是它的領土,因此台海也可以是它的。
不對!
有一個最簡單、最合理的辦法,即是:由美國領先承認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他國家自然會跟著承認,怕什麼中國?美國、歐盟、日本、澳洲等泱泱大國會怕它?這樣子,臺灣海峽就正式在國際法上,屬於兩個不同國家的。除了兩邊自己的三哩領海外,全為公海,中國用核武恐嚇,也不能說「台海不是公海」。全世界的船隻,不論商船、戰船,在平時,在戰時,都可以擁有「無害通航權」,法律爭端就解決了!
接下來,就看美國敢不敢承認臺灣!
(作者為國際公法教授,駐夏威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