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星期專論》美國的「政策」對中國的「原則」

◎譚慎格(John J. Tkacik)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內德‧普萊斯(Ned Price)在「推特」(Twitter)平台上是屬於「名人/網紅」等級的影響力人士。他在全球擁有五十萬粉絲,主要是從事對外事務、情報和外交領域的專業人士。因此,雖然是在二○二二年五月廿日週五晚間的下班時間,當時國務卿安東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正準備陪同拜登總統展開上任後的首次亞洲訪問行程,普萊斯還是「推」了以下訊息,而且很有把握一定會引發迴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持續公開曲解美國的政策。美國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原則』—我們仍然致力遵循我們長期以來的、跨黨派的一個中國政策,此一政策是以台灣關係法、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和對台六項保證為準則。」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內德‧普萊斯(Ned Price)在「推特」(Twitter)平台上是屬於「名人/網紅」等級的影響力人士。他在全球擁有五十萬粉絲,主要是從事對外事務、情報和外交領域的專業人士。(取自推特)

普萊斯:中國曲解美國的政策

哇!「中國曲解美國的政策」!還有「美國不認同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這些都是爆炸性的聲明。更重要的是,這些聲明如此明確地拒絕中國聲稱對台灣擁有不容置疑的主權。

好吧,也許「明確」這個字眼不太恰當。雖然對於外行人來說,「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和「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在詞彙上的差異並不特別明顯,但對於中國專家來說,兩者在「一個中國」的脈絡下卻是截然相反的。

幾天後,拜登總統結束亞洲行程,普萊斯先生回到國務院,對著媒體鏡頭宣布,「我們的對台政策完全沒有改變。」他接著說,「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包括『我們對台灣海峽和平與穩定的承諾』,以及『我們根據台灣關係法承諾向台灣提供自我防衛的軍事手段。』」

然而,聽取普萊斯新聞簡報的一些記者表示困惑。「就在幾天前,你推文說,北京的『一個中國』原則曲解美國對『一個中國』的立場,」有人問道,「美國是否同意中方的詮釋?」

普萊斯深吸了一口氣。在場的人感覺到,就像過去五十年來國務院的許多發言人一樣,他本人並不完全瞭解這個議題。不過,他還是毅然決然地使用一套宛如俄羅斯娃娃(Matryoshka doll)的層疊引述繼續說下去:

「中方,」他解釋道,「中華人民共和國高層官員經常試圖在簡報和聲明中曲解我們的政策。讓我給各位舉個例子。我們的國家安全顧問傑克‧蘇利文和楊潔篪在五月十八日通話,中國外交部公布通話內容的英文版本不正確地引述,美國奉行『一個中國』原則。北京的—這很重要—『一個中國』原則與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並不一樣。在五月十二日的新聞簡報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言人聲稱,我們已經做出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的承諾。這也是不對的。」

雖然沒有細述,但普萊斯鄭重表明:「我們致力於遵循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我再說一次,這項政策是以台灣關係法、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和對台六項保證為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聲明試圖錯誤描述我們的立場和我們的政策。」

反對一中原則 核心就是台灣「主權」

在聽到普萊斯慷慨激昂的結語時,「同語反覆」(epizeuxis)這個字浮現在我的腦海。「我們長期以來的—長期的、跨黨派的『一個中國』政策沒有改變。這些是非常敏感的政策議題,我認為我們在措辭上非常謹慎和精確並無不當,我們敦促中華人民共和國停止對美國政策和美國高層官員聲明的錯誤描述。」

在場一位「破解密碼」的對話者,徒勞無功地試圖誘導他說明一個他不打算說明的問題:「嗯,我的問題是—你是對『原則』這個字取代『政策』很不以為然?」

普萊斯看了一下他的筆記,結結巴巴地說:「這個—它有不同的意思。」在你來我往的反覆交鋒後,一位資深外交記者問道:「那麼,你是怎麼理解一中『原則』和一中『政策』的差別?」

普萊斯這回被逼急了,又看了一下他的簡報筆記,「我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那裡得知,在他們說的一中『原則』下,有一些所謂的承諾,但這與我們的一中『政策』截然不同。」然後,他再翻了翻他的活頁資料夾,「我們奉行『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正如我們前面已經說過的,這是一項以台灣關係法、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和對台六項保證為準則的政策。」

接下來的對話並未獲得結論。可是,普萊斯的慌亂回應,讓人想起十八年前的二○○四年四月廿一日的一次類似交鋒。當時,加州聯邦眾議員葛蕾絲‧納波里塔諾(Grace Napolitano)質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柯立金(James Kelly):「台灣全面民主化的演變,以及台灣人認同感的顯現,是否能夠與『一個中國』原則融合在一起,還是彼此鮮明對立?」

對此,柯立金提出一個否定法的說明:「關於『一個中國』的定義,我們在這裡可能會花太多時間去討論。在我的證詞中,我提出了『我們的一個中國』的觀點,但我沒有真正做出定義,而且我也不確定我能夠非常輕易地做出定義。我可以告訴各位它不是什麼。它不是北京方面所說的『一中政策』或『一中原則』,也可能不是台灣某些人所認為的定義。不過,它確實傳達了台灣海峽兩岸人民某種一致的意思,這是我們長期以來的政策。」

這種「政策」對「原則」的辯論,取決於台灣的「未定」地位,但自從尼克森在一九七二年慷慨承諾避免使用某些「敏感詞」以來,「未定」這個字眼在講漢語的社交場合變成一個禁忌。然而,事實就是事實,美國的「我們的一中政策」反對中國的「一中原則」,核心就是台灣的「主權」。美國的立場是,這是一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並未明確解決的問題,直到今天也依然沒有解決。「未定」是上一世紀傑出的國際律師約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的傑作,並被嵌入一九五一年「對日和平條約」(Japan Peace Treaty)的基礎架構之中。可想而知,台灣在舊金山和約裡「未定」的國際地位,是對北京「一中原則」的詛咒,而杜勒斯是率先反對北京的異端。

中棄和統偽裝 美恢復台灣地位未定

自由時報和台北時報的讀者可能都很年輕,不會記得關於蘇聯勞動理論的那個老笑話:「他們假裝付薪水給我們,我們假裝工作。」同樣地,在過去的五十年裡,美中關係也是建立在類似的假象之上:「美國假裝有『一個中國政策』,而中國假裝有『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而且,只要中國假裝有「和平解決」政策,美國也會假裝有「一個中國政策」。可是,過去十年來,中國已經卸下所有「和平」統一的偽裝。後來,美國也恢復了「台灣的國際地位未定」的立場。

幾個月前,中國最高階的外交官、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透過視訊發表了十八分鐘的「悼詞」(elegy),紀念「上海公報」發表五十週年,但這個紀念日被美國國務院無視。

對於王部長來說,「上海公報」並不盡然與美國和中國的關係有關。正好相反,王毅堅稱,台灣才是重點。「台灣問題是上海公報的『核心』,『一個中國原則』是中美關係的基石。」

接著,王毅聲稱,一九四三年在開羅和一九四五年在波茨坦等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的宣言,表明中國對台灣的領土主權不存在任何爭議,然後他將中國領土完整問題的「長期陷入政治對立」,歸咎於「中國內戰」和美國的「干涉」。不過,他解釋說,一九七二年美國總統理查‧尼克森「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且美國「今後不會有任何台灣地位未定的言論」。

王毅很小心地沒有宣稱尼克森公開宣布放棄美國的政策,即台灣的國際地位「未定」,只說這位美國總統同意「美方今後不會有任何台灣地位未定的言論」。

王部長也向他的聽眾傳授了中方對美中三個聯合公報的獨特詮釋,其中美國「承認」(acknowledgments)中國對台灣的領土主權。可惜的是,王毅哀嘆道,儘管有了這些莊嚴的承諾,中美建交後不久,美國在一九七九年「出台了所謂『與台灣關係法』,之後又在一九八二年偷偷摸摸地拼湊出所謂的「對台六項保證」。王毅指控,這種行為不僅違背美國的承諾,也牴觸了「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他自以為是地聲稱,該決議在國際法上確立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因此,王毅的結論是,台灣關係法和對台六項保證「從一開始就是非法和無效的」,只是美國的「單方面」政策,「美國不能把國內法凌駕於國際法之上。」王毅甚至還在他的陳腔濫調中莫名其妙地使用奇愛博士式(Strangelovian)的隱喻,要求美國「停止虛化淘空一個中國原則。」

當然,在一九七九年,中國並未認真抱怨「台灣關係法」,沒有大吵大鬧。而在一九八二年,雷根總統將中國「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與美國「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直接建立關聯。事實上,雷根是將這種關聯性稱為「美國外交政策中一項恆久的必要條件」。

美中關係假象破滅 衝突恐在所難免

因此,拜登政府可能會感到意外,「上海公報」的「核心」居然是台灣;或者,「台灣關係法」(拜登總統在一九七九年以參議員身份投票贊成並強力支持的法案)和一九八二年隆納‧雷根總統對台灣的「六項保證」,「從一開始就是非法和無效的」。更刺耳的可能是,中國以其國內法聲稱對整個南海擁有主權,視國際法為無物,王毅居然還大言不慚地強調國際法高於國內法。

拜登政府可能也會對王部長隻字未提美國在每一份聯合公報中的一貫聲明感到失望,即「和平解決」中國與台灣的分歧始終為美國利益之所在。

令人不安的是,美中關係的假象正在破滅。隨著中國卸下「和平統一的基本方針」的偽裝,美國也只能放棄「承認」中國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的立場。衝突恐怕在所難免。華盛頓的問題是:美國是否應該現在就卸下偽裝,還是等到情勢惡化?

◎譚慎格(John J. Tkacik)

(作者譚慎格為美國國際評估暨戰略中心「未來亞洲計畫」主任。國際新聞中心陳泓達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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