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社群媒體與人民參與審判

◎ 吳景欽

好萊塢影星強尼‧戴普與安柏‧赫德互告誹謗案,雖已經陪審團評議,強尼也取得壓倒性勝利,但除安柏誓言上訴外,其律師伊蘭妮‧布萊德霍夫也上媒體稱,於此案全程網路直播且在強尼擁有輿論優勢下,安柏不僅被妖魔化,陪審團也可能因此受到影響。如此的因果雖永難證明,但歷來如何保持陪審員不受外界干擾,卻一直是個大問題。

為保證審判的公正性,在審判過程中,法官都會不斷告誡陪審員,僅能根據當事人雙方於法庭所提的證據,來為事實有無認定基礎。同時,在每日休庭後,即陪審員回家休息前,法官更會提醒其不得與包括家人在內的他人,談論案情的任何細節。而在言詞辯論結束,陪審團進入評議階段,若未能有共識,但時間卻已到夜晚,還會將陪審員集中於旅館,並派警察保護,以免外力干預評議的結果。

惟如此防護陪審員免受外界干擾的措施,近來卻面臨媒體變化的極大挑戰。因現今取得資訊的方式,已不再是以電視、報紙為主,而是如Google、維基百科、YouTube或FB等類的網路媒體。故與人溝通的方式,也逐漸以面對面或電話通話,轉變成以社群媒體來與他人接觸。凡此,正象徵人類社會的社交型態,已經產生根本的變化。

若果如此,陪審員於回家休息期間,就無法避免其上網,甚至與人在網路聊天。尤其像強尼與安柏這類審判,不僅有網路直播與撲天蓋地的報導與評論,甚至也會開放留言,無形中都會對陪審員產生一定的壓力。

曾於國外發生過的情況,即是陪審員回家後,於個人臉書貼出自己被選為陪審員的訊息,甚至是照片,並有人貼文詢問與討論案情而遭人檢舉,致遭法官解除陪審員身分的例子。惟若陪審員僅是單純搜尋當事人個資及案件的媒體報導,而未告知他人,也未於社群媒體大加宣揚,實就很難得知箇中原委及對心證形成之影響。

明年元旦,對於故意犯罪而殺生死亡結果,如殺人、酒駕致死之類的重罪,將由三位法官與六位國民法官合議審理。而這類案件必然受社會矚目,如何保證合議庭,尤其是國民法官免受輿論的影響與壓力,肯定是重要課題。

(作者是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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