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台灣關係法看美國早已認定台灣是台灣

◎ 林逸民

近來美國總統拜登公開宣示,若台海有事,會動用武力防衛台灣,相當於小布希在九一一事件前時曾說:若台海有事「我將履及」,可惜當年後續發生九一一事件,美國「聯中制恐」而改變國際戰略,使得陳水扁總統頓時成為「麻煩製造者」,這段過去讓許多台灣人對拜登的承諾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稍後,美國國務卿布林肯重申:美國持續恪遵基於《台灣關係法》、「美中三公報」及「六項保證」的「一中政策,反對任一方片面改變現狀,不支持台灣獨立。這樣的說法讓許多台灣人感到灰心,統派媒體更大作文章,將外交部長吳釗燮所言「維持現狀」「捍衛現狀」誤導為「台灣未尋求正式獨立」。

事實上,美國近來已經表達得很清楚,美國當前提到美國的「一中政策」永遠強調,並寫在最前面:「基於《台灣關係法》」,《台灣關係法》是在一九七九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終止所有正式關係,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當然也不再認為中華民國代表中國或擁有台灣,此時所提出的規範美國與台灣關係的根本法案。

《台灣關係法》通篇對象都是「台灣當局」,規定與台灣建立「事實上的外交關係」,之前與中華民國簽署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遭廢除失效,其邏輯非常明確:台灣是台灣,不是中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共產陣營,是美國要幫助台灣防禦的對象,所以「中」美要怎麼共同防禦?

自從廢除《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改用《台灣關係法》起,在美國的認定中,早就「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台灣實質主權獨立,不屬於中國。美國反對改變現狀,就是反對中國侵害台灣的獨立主權。

所謂獨立,是先遭別人統治,才有從其下獨立與否的問題,美國認定台灣跟中國互不隸屬,本來就是實質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沒有所謂支持台灣獨立,否則台灣得先被中國吞併,才有所謂從中國獨立;這呼應了過去李登輝總統曾說,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國際地位不正常,目標是要完成國家正常化。

台灣人也應體會美國的明確宣示,勿隨統媒起舞,以為美國不捍衛台灣主權的獨立。美國只是認定為台灣已經獨立而已。在此也向外交部長建言:所謂「維持現狀」絕對不是「中華民國」,美國認定的現狀是台灣,勿再給統媒可乘之機,製造美國的困擾。

(作者是福和會理事長、醫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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