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議員候選人財申上網 掃除地方黑金第一步

◎ 張宏林

民主政治也是責任政治與透明政治,所有候選人都必須負責任的呈現自己真實的「成分」,供選民作為投票參考。當候選人說謊不實、隱匿迴避,我們就稱這樣的候選人是「黑心政治商品」,負責任的政治消費者都應該拒買抵制!為了讓黑心政治商品更容易現形,我們因此制定了許多陽光法案,透過他律來規範政治人物。其中《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就是非常重要的陽光法案,雖然法規僅限公開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還是有讓政治人物藏錢的大空間,但至少還是有最低最起碼的揭露。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規定了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人員之申報資料,除應依前項辦理外,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同時法規更進一步要求,上述之公職選舉之候選人,就必須要在規定申報後十日內,由各級選舉委員會上網對外公告。讓大家在投票或使同意權前,就可以知道候選人的成分,避免所託非人。

但詭異的是,這法條卻獨漏全國二十二縣市,近千位地方議會的議長、副議長、議員與參選候選人。連總統、院長、立委與候選人等都要公開財產申報給外界查詢的法規,何以獨漏地方議會?是單純立法缺失?還是地方黑金政治勢力龐大,朝野立委修法都不敢放入得罪?

還好在聽到公督盟等民間團體的修法呼籲後,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團、民進黨籍委員劉世芳、邱臣遠、蘇治芬、羅致政、賴瑞隆、湯蕙禎、李昆澤、陳秀寶、莊瑞雄等,都提出了相關修法,而行政院更在近期推出政院版的修法草案,同樣明訂議員及議員候選人,未來財產申報後都必須公開上網接受檢視,並呼籲成為優先修法。特別感謝本會期民進黨籍的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召委黃世杰委員,在會期最後一週排入議程,並且已經順利送出委員會,後續就等排案進行二、三讀。

我們呼籲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應該在本會期就順利通過,讓負責相關事務的行政單位可以有充分時間做好資料上網準備,務必促使所有參與今年底九合一選舉的議員擬參選人的背景都攤在陽光下!哪一個政黨或委員敢阻擋,哪個政黨就是黑心與黑金政黨!關心台灣民主深化與貪污防弊的朋友,請一起加入大聲倡議!

(作者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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