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時而可見有些受矚目案件,不斷被發回更審,訴訟十多年仍沒結果,為免被告或被害人受長期折騰,以及外界「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之譏,立法院二○一○年通過實施簡稱速審法的「刑事妥速審判法」。
其中第九條有「許可上訴」的規定,對一審、二審均判無罪案件,檢察官雖能上訴三審,但上訴理由僅限判決所適用的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三項,因限制嚴格、上訴難度極高,檢方通常選擇不再上訴三審。(記者張瑞楨)
過去時而可見有些受矚目案件,不斷被發回更審,訴訟十多年仍沒結果,為免被告或被害人受長期折騰,以及外界「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之譏,立法院二○一○年通過實施簡稱速審法的「刑事妥速審判法」。
其中第九條有「許可上訴」的規定,對一審、二審均判無罪案件,檢察官雖能上訴三審,但上訴理由僅限判決所適用的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三項,因限制嚴格、上訴難度極高,檢方通常選擇不再上訴三審。(記者張瑞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