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鎮瀾宮改選前夕探秘

◎ 王洲明

大甲鎮瀾宮本周日(四月二十四日)將改選董監事。此事在政壇引起波瀾。學者何鴻明曾探究鎮瀾宮人事遭操控的手法。

程序恐有違法。本週日舉行的第十二屆信徒代表大會,被指火速突襲式開會,程序恐有違法

民代當然代表九十三席。鎮瀾宮是宗教團體,依據「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組織章程」所組成。當然信徒代表計九十三席(大甲四十五、大安二十四、外埔二十三、后里一),由上開之鄉鎮長、鄉鎮民代表、村里長(后里由鄉長)出任。鎮瀾宮轄區統稱「大甲五十三庄」。

修章程增四十席。鎮瀾宮組織章程在第六屆修改,增聘四十席選任信徒代表,採二分之一連記法。四十席成員為:誦經團五席、轎班團五、誼子女會十、執事隊五、繡旗隊五、莊儀隊五、哨角隊五。

研究鎮瀾宮運作。何鴻明曾撰有論文「地方派系如何操控寺廟的管理權?-以大甲鎮瀾宮的人事選舉為例」(共五百頁),由王業立教授(曾任台大與東海政治系主任)指導,分析甚為深入,有如下詳實精確的闡述(摘錄):

「在第六屆修改章程後,董監事選舉雖仍以二分之一限制連記法投票,但董事會高層可恣意指定人選,產生自我繁衍的組織型態。前立委顏清標身兼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遷戶籍以維持大甲五十三庄轄區(資格)…投票制度改良的精心算計,並配合派系強制配票,增聘四十席選任信徒代表,以作為選票效益極大化的理性選擇」。

增聘致派系失衡。鎮瀾宮自第六屆增聘四十席代表(由九十三席增至一三三席,成員結構改變,派系勢力失衡;且臺灣寺廟組織屬高度宗教自治範疇,在憲法制度性保障下公權力難以介入,形成地方派系人物、有心人士積極介入的管理漏洞。

以上,僅就章程因修改致遭操控加以陳述;至於是否違法違規,有賴市民、信徒、管轄機關共同努力、逐步改善導正。

(作者著有《買票政治學》,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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