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周鉅原/印太經濟架構是否為升級版的貿易協定?

周鉅原/美國紐約市大學經濟系教授

拜登就任總統之前,一再強調他的經濟政策是以強化美國的經濟為優先,經貿政策方面將以工人為主軸,並且會協調盟邦,尋求一個共同的貿易政策。各界對拜登政府如何將這三個重點形成一個連貫性的的政策,都非常的關注。拜登政府就任屆滿一週年,此刻檢討一年來拜登的經貿政策,或許有溫故知新之效。

不同於川普所採取的的單獨行動,拜登政府尋求事先與盟友的協商,首先與歐盟談判,並達成三項協議;第一取消對歐盟鋼鋁進口的關稅,三.三萬噸以下進口的鋼鋁,完全免稅。超過這個限額,才課徵廿五%的關稅(事實上,在課徵關稅之前,美國從歐盟進口達到四.八萬噸)。其次在民用客機的補貼方面。雙方也達成協議,解決波音公司跟空中巴士數十年來的爭端,第三在科技方面的合作,成立了美國︱歐盟貿易與技術會議 (US-EU Trade and Technology Council)。建立一個數位合作與基於對民主,個人權益,跟市場導向共同理念的技術合作平台。

以工人為主軸的貿易政策,雖然贏得工會的讚賞,但是也讓一些盟邦非常的感冒, 例如在推動電動汽車方面,拜登希望電動汽車的銷售量,能夠從目前的三%,在五年內達到十七%的市場佔有率。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他給了製造電動汽車的工人很優惠的抵稅設施,使得擁有許多汽車裝配廠的墨西哥感到非常的不快,同時加拿大也有意見,但是這些都還在可以管控的程度之內。

貿易政策當中,重中之重就是如何處理對中國的貿易制裁。去年十月四日貿易談判代表戴琪在CSIS一個演說中,提到了下列幾項︰美國非常關切中國國家主義的科技發展政策,對國營企業的補貼,使得美國的廠商,面臨不公平的競爭。雖然美國可以考慮部分關稅的調整,並且在供應鏈上部分的重新掛勾(re-coupling)。但是美中在二○二○年所達成的第一階段貿易協議,中方尚未完全的履行,根據智庫學者的研究,到二○二一年十月,中國對其承諾的採購金額只有達到六十%。她並沒有明顯的表示美國是否會再祭出三○一來制裁中國,但表示美國將應用一切可能的政策工具 保護美國的利益。另外戴琪也表示WTO並無法解決目前的貿易衝突,美國將與價值觀念相同的盟邦與夥伴共同制定新的貿易規則。

就印太地區而言,雖然美國一再強調與這一個地區的安全休戚相關,並且有所謂的AUKUS,以及四方聯盟(Quad), 但是礙於目前涵蓋社會福利與氣候變遷的重建美好的未來法案(Build Back Better),尚未在國會通過,雖然日本,澳大利亞以及其他亞洲盟邦,一再企望美國能夠重新加入CPTPP,但是商務部長已經正式宣稱,短期內美國無法參加這個自己一手推動的貿易組織。不過美國即將推出印太地區經濟架構 (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以減低印太地區盟邦的憂慮。

拜登第一年的貿易政策,除了做法上跟川普不一樣之外,可謂「川規拜隨」。

但是印太經濟架構協定,可能是他對外貿易政策的 二.○。在這個架構之下,商務部長列舉了幾個項目包括數位經濟,堅韌性的供應鏈,基礎設施,出口的管制,清潔的能源等。並且表示在二○二二年開始就會著手進行。目前有幾個關鍵性的課題,可以做初步的分析︰

就地緣政治而言,印太地區對美國只重視戰略安全而忽略經濟整合,對美國寄於極大的期望,尤其RCEP已經正式生效,而中國又申請加入CPTPP。美國在這兩個貿易組織完全缺席,如果印太經濟架構,規格太小的話,地區的盟友勢必無可奈何的在經貿上加入中國的軌道,接受中國制定的貿易規則。這恐怕不是華盛頓所樂見的吧!

既然這個架構不是傳統的貿易協定,那麼第一個必須釐清的問題是,這是一個全面性的架構協定還是個別產業部門的協定?其次,印太地區涵蓋許多個國家,這個架構是要建立在多邊的基礎上,還是多個雙邊協定?第三這個架構協定是否要穫得國會的批准?

如果未來的發展,只是簽訂類似美日數位經濟夥伴協定(US-Japan Digital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US-JP DEPA),那麼行政部門的確可以繞過國會批准這一道手續。但是如果是個全面性的架構協定,恐怕國會會表示有審批的必要,這麼一來,勢必要動用貿易授權法案(Trade Promotion Act,TPA)的恢復。目前國會山莊的議程,至少在二○二二年期中選舉之前,排不出來。如果是許許多多的雙邊產業部的門協定 (sectoral approach agreement), 雖然一些國會議員也在敦促政府與APEC 成員簽署 DEPA,恐怕也會引起國會審查的興趣。不過,如果所簽訂的協定具有堅強的支持基礎,那麼就有可能得到跨越黨派的支持,就如同拜登的基礎設施法案,就得到了十九位共和黨參議員的支持一樣。所以未來幾個月的發展,值得細心的觀察。

台灣期待與美國簽訂貿易協定,應該順勢而為,積極地參加美國即將推動的印太經濟架構,除了高科技的供應鏈與美國家強聯盟合作之外,不論美國推動的是多邊或者雙邊的經濟架構協定,台灣的應該積極地參加,尤其爭取簽訂類似US-JP DPEA。因為DEPA必定涵蓋一些關鍵的課題如智慧財產權的保障,科技專利,資訊自由流通,網路安全與數位服務。台灣是智慧財產保障的模範生,美國一定很樂得將台美的協定,當成樣板,推銷到整個印太地區。就台灣本身而言,也可以促成後工業化的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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