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鞭刑之外 先從落實現行酒駕防制法做起

◎ 陳亮妤

近日高雄一家四口遭酒駕者肇事一死三傷之憾事,再度使得酒駕議題在台灣輿情沸騰。然而眾多討論卻聚焦在立法院嚴刑峻法之修法方向,包含鞭刑、加重刑度甚至公布累犯長相等提案紛紛出籠,筆者以成癮防治及公共衛生之專業,期許為台灣酒駕防制的政策提出建言。

酒駕致死的高峰由二○一一年的九○九人逐漸下降為二○二○的二八九人,十年來下降近七成,不可說毫無成效。然而與每十萬人的酒駕取締案數來看,我國仍是日本的廿多倍!可見我國的酒駕防制,仍有長足努力空間。

台灣的酒駕刑罰不夠嚴嗎?從二○○七到二○二一年,共歷經四次重要修法,將酒駕致人於死修法到最重可判無期徒刑,酒駕血液酒精濃度標準更下修到○‧○三%,比起被認為嚴刑峻法代表新加坡的○‧○八%還嚴格。歷年修法的確讓酒駕造成的傷亡下降,但每次悲劇發生就一再修法重懲,缺乏其他公衛手段介入,仍可見法律邊際效應遞減,對於酒駕累犯更一籌莫展。

酒駕甫修法的政策落實了嗎?二○二○年三月,行政院宣布反酒駕三大新措施,包含酒駕累犯需到醫療機構接受酒癮治療、加裝酒精鎖、酒駕連坐法(未勸阻最高可罰三千元)。台灣酒駕者有四成為累犯,累犯中酒癮者更高達七成,國內外數據皆顯示酒駕累犯者接受強制治療,可有效降低其再犯率。然而國內酒駕累犯者轉介專業治療比例不高,加裝酒精鎖更因民意反彈執行率只有四%,與其每次悲劇發生即在民意浪頭推動陳意過高的修法,更重要的,是將現行法令好好落實,提供相對應資源,會遠比一再修法卻難以落實,重要得多!

酒駕僅是酒害問題之冰山一角。全球高中收入國家中,酒精問題相關支出佔GDP一%以上,酒害造成龐大的醫療支出,也與自殺家暴等社會成本有關。WHO指出酒精是全球十五到廿四歲年輕族群死亡的第一危險因子,我國國健署一○七年健康行為調查發現,台灣國中生終身酒精使用率達五十二‧二%、有酒醉經驗竟高達九‧四%,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規定任何人均不得供應酒予兒童及少年,顯然此法律並未確實落實於台灣社會。政府需參考WHO酒害防治之行動方案,以國家的高度針對酒駕防制、青少年酒精取得、酒類價格控制、酒癮治療資源挹注做通盤檢討,否則不僅酒駕悲劇一再發生,酒精對青少年之危害也在啃食我們的未來。

(作者是台灣精神醫學會秘書長、台大公衛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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