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林憲同/寫給國民黨人的一封公開信:「三中案」的國民黨血淚祭文

本文是以「三中案」告訴人暨國民黨員身分寫成;目的是要幫助國民黨人讀懂「三中案」判決書暨看到馬英九傷害國民黨有多深!!(資料照)

林憲同/律師

本文是以「三中案」告訴人暨國民黨員身分寫成;目的是要幫助國民黨人讀懂「三中案」判決書暨看到馬英九傷害國民黨有多深!!

「三中案」判決理由五之二非常突兀置入美國一九八四年的判例暨最高法院一○五台上二二○六號判決稱:「『倘』公司經營者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於民事已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等語;台北地院歸結成為「司法節制主義」而論述兩點:(一)商業判斷法則之發展;(二)商業判斷法則之原理。這是台北地院判決理由的精妙所在;也正是北院無罪判決的錯誤所在。蓋查:美國判例僅稱:「『推定』董事所做出的經營決策係本於充分研究後,且本於善意誠實相信該決策是以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為目的(附英文原文)」。最高法院判決則也加上一個「『倘』字」。顯見法院仍應飭命馬英九負舉證責任暨法院仍應負不利證據調查責任。

國民黨遭受近七十三億元損害,竟無一人要負民事損害責任與背信犯罪責任?司法節制竟然被法院濫行適用在一個長期執政黨的退職總統身上?「『馬王政爭』洩密案」已因速審法而讓馬英九獲得改判無罪;「三中案」則經地院依司法節制主義規避不利證據調查而宣判馬英九無罪。「三中案」真的只有蔡正元一人有罪嗎?「三中案」可以把司法節制為馬英九一人寫進法院判決書中嗎?這就是二審上訴的攻防焦點所在。

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地院共同認定:馬英九、李哲琛、汪海清三人所涉「三中案」共計造成國民黨財產損失七十二億九千餘萬元;國民黨在台北地檢偵查及台北地院審理中,黨主席竟然未代表國民黨提出告訴暨未向台北地院提起附帶民訴以供追究黨產損失。以上情形印證國民黨是上下沉淪到不可救藥的政黨。國民黨宣稱要重返執政;如拿「三中案」來看,真是云乎哉而已!!刑法背信罪構成要件係屬法人團體內外應和的共同犯罪結構;法人內部先有背信失職的主導行為人,例如:「三中案」判決書所指訴的馬英九;外部則有對應交易的受益人,例如:「三中案」承買人郭台強、余建新及趙少康。這批國民黨權貴內外唱和做出不符合公司處分財產程序與公司內控規範的不公平財產處分行為,遂造成國民黨七十二億九千餘萬元財產損失。依據法院判決認定:中投公司在中影案受有損害十八億二百三十一萬六千六百五十元;舊黨部大樓案受有損害五億九千七百一十二萬八千二百七十八元;中廣案受有損害十五億五千二百七十萬三百九十一元及應收未收股款債權廿八億四千五百卅萬元;此外另有六億元損失,以上合計損害七十二億九千餘萬元。

本文執此質問馬英九:你以黨主席身分會事先計不及此嗎?你有符合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嗎?地院對你的司法節制與判決無罪會更讓你終生羞愧嗎?

「三中案」一○五年到一一○年司法偵審的五個年頭中,國民黨吳敦義、江啟臣、朱立倫前後三任黨主席竟然沒有提起附帶民訴暨到庭協助調查馬英九等人犯罪。抑且,馬英九委任理律陳長文律師及李念祖律師、永然法律李永然律師、陳明暉律師則以書面或以證人到庭幫助掩匿「三中案」犯罪真象,洵致地院判決馬英九無罪!今天,只有本律師以國民黨員身分具狀提訟而獲北檢寄送起訴書及北院寄送判決書。看完判決書只能仰天嘆恨:歷經「三中案」的國民黨已經澈底宣告死亡了!「三中案」無罪判決書的每一字句都流淌著國民黨人的滴滴血淚;本律師則有如捧心淚讀「國民黨『祭文』」!!

國民黨對黨工積欠薪資未付;「三中案」竟有近七十三億元遭到馬英九等人如此蹧蹋?北檢鞭辟入裡寫成九大理由提起二審上訴;對照國民黨的靜默無言,國民黨人都應感到汗顏。二○一七年父親節筆者在報端撰詩曰:「大溪頭寮又慈湖,蔣公兩代共棲遲;夕陽斜照身影在,淚眼民國訴榮枯。蔣公晨笑夜則哭,民國百年蹇窮途;英九無能終失政,舉目蓬藁盡台獨。總統卸任趴趴走,街頭狂肆口沫多;若問歷史何定位?亡黨亡政又亡國!」。檀香山創建國民黨的孫中山先生泉下有知,也應靈歸台灣與國民黨人共同痛責馬英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