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我們如何養出恐怖情人

◎ 王國論

再怎麼「港湖女神」,面對家暴,竟只是八股式的「盼不要再有被害人」,而報上說,案情早發生於上月十一日晚間,高嘉瑜竟遲至卅日始出面揭發提告;此期間要非友人提議,傷的如此之重,立委女神似要選擇吞下。

不知其對這位男友身世背景、前科素行了解多少,但這位恐怖情人的家暴案底,逼父母舉椅跪地、持刀戳身,並揚言同歸於盡,身為他父母,竟要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自保,又與畜牲何異!

而對待前女友,又是威脅散佈裸照,揚言「要整死妳、搞到妳沒法上班;要殺死妳、玩死妳、殺妳小朋友;逼母子下跪」,報警提告方得善後。

恐怖情人的立委女友、父母及前女友,個個災情慘重,面對「被害」後,處理心態竟如出一轍,這豈止是「慣犯」!如此恐怖情人,無異是被被害人「慣壞的犯人」;而提告後,竟原諒並「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而法官則即以「犯後有悔意、無再犯之虞」給予輕判、緩刑等,這個社會、司法,大家共演「恐怖情人」養成記。

從女神的心態來看,似乎「盼望」其他女人運氣能好一點,但對這種恐怖情人還能有所「盼望」嗎?實務上,筆者曾碰到過被家暴的妻子、女友,當身邊的朋友要幫忙報案時,被害人竟還躊躇不前、瞻前顧後,怕這個家庭或這段感情會毀了!

家暴就是家暴,不管你是「女神」或「立委」,仍是被害人,請勇敢地站出來,勇敢出面揭發,堅持立即提告;而且,希望不要一段時間過後,又是選擇原諒,讓法官又認為「無再犯之虞」,繼續養大恐怖情人。

(作者是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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