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警官痛心談治安亂象

◎ 池文光

治安事件頻傳,有台中球棒殺人及新北槍擊命案等情,引發民眾憂心,媒體輿論問責,要求縣市警察局長及市長下台,總統表示加強作為與檢討,由行政院舉行治安會報提出對策,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公開向政府喊話:向黑道宣戰,別再只是口號!

暴力犯鬥毆,當眾囂張行徑殺人,被在場觀看民眾手機錄下兇嫌犯案手法上網。警察受理報案出動快打巡邏等警力,二十四小時疲於奔命執法,除非當場人贓俱獲,通常作案歹徒早已鳥獸散,逃避警方查辦,兇案現場也不復存在,只得依事發後跡證等研判處理,因時空環境變化差異,稍有疏漏,遭致非議。

歹徒危害社區安寧秩序,警察火速到場捉人,問題就獲得解決了嗎?現實狀況是案件司法偵審,法院放人或輕判,不法份子立馬回到街頭,肆無忌憚逞凶鬥狠,視殺人若艾草菅,警方面臨各界壓力,就得執法再捉人,出動更多人力查緝,犯罪案件不斷循環發生,案情源頭未清絕,社會治安是無法獲得解決。

不法滋事者根本不怕警察,知道法律並未授予警察太多權限,除非是現行犯案,不可行使臨檢盤查等強制力,案件即使逮捕,必須限時移送,否則違法。話說白了,警察執法叫協助偵查犯罪,檢察官享權力坐在辦公室指揮,警方無權在街頭拼博,三更半夜第一線基層遇有法律爭議,試問:這時檢察官在何處呢?

號稱民主法制國家,人民經濟生活無虞,但是何原因,罪犯橫行街頭,稍不如意,拿棍棒或刀槍恐嚇相向,毫無來由,非要置他人於死地,台灣社會安全網何在?整體家庭及學校教育、社福網路輔導、司法處遇及監獄矯正等功能機制,難道都失靈了嗎?最終,仍須由警察出面收拾不法殘局,承擔責任。

這些年來,發生多少重大犯罪案子,件件震撼社會人心,從之前「小燈泡」被殺到最近「球棒殺人」等案,不也都是所謂精神異常人士或是少數累犯混混等犯下的多數案件,問題根源清楚於此,但有見政府相關部門痛下決心確實改進嗎?總是在新聞熱度過後,官樣文章了事。沉痛籲請正視並對症下藥,方為良策。

(作者現任警官,新北市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