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共同富裕」及「三次分配」的真正目的

◎ 孔憲臺

近來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共同富裕」、「三次分配」等概念,相較於官方一慣的吹捧,在中國民間造成的恐慌則更需關注。

「共同富裕」並不是新名詞,從毛澤東到鄧小平都曾提倡「共同富裕」,只是訴求的重點有異。習近平的「共同富裕」,係指「有能力、有條件的人脫貧致富的同時,也要幫助其他人實現發展,實現共同富裕」,而「三次分配」則是在市場分配、政府以稅收、社會保障等再分配後,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訴求民間自願捐贈而進行的分配。

二○二一年適逢中共「兩個一百年」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驗收之際,中共雖然發布《人類減貧的中國實踐白皮書》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白皮書》宣揚其自認為是「人類奇蹟」的扶貧績效,但實際的成果仍然飽受各界質疑,稱「中國式脫貧」是「帳面式的脫貧」。由於「數字扶貧」和「虛假扶貧」等造假層出不窮,中共為避免民間巨大的不滿危及統治的正當性,過去以嚴懲造假官員,以及封鎖網路不利言論企圖抑制各界質疑的壓力,如今提出「共同富裕」、「三次分配」,包括臺商在內的民間企業,嗅到「三次分配」背後的危機,開始表態成立基金會投入公益事業,希望藉此免遭中共鎖定整肅。然而,筆者認為,「三次分配」的主要目標,是企圖將扶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等目標失敗的主因,轉嫁至民間企業,並從民間榨取資源供中共運用。至於能否解決貧富差距,並非中共首要考量。

中共將政策失敗元兇轉嫁民間並非首次,當年太陽花學運後,中國驚覺以往對臺青年政策錯誤,遂積極將「走馬看花」式的參觀活動,改為強調協助臺青赴陸就業、實習。然而擴大招募臺青就業,勢必會壓縮中國青年就業機會,為減少對當地就業市場的衝擊,中共開始對臺商強調響應臺青就業政策,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息息相關,政策上升到「中國夢」的層次後,臺商自然不敢輕忽,設法擠出名額吸收臺灣青年,實際上許多臺青並未真正進入中國企業,依然在臺資企業任職,只是工作地點換成了大陸,而中共也可以順利從該政策成敗中脫身。

對中共來說,政權的維繫始終是重中之重,人民的福祉則居次要,各國企業(特別是臺商)在響應中國的各種政策時(例如:一帶一路、對臺三十一項措施、共同富裕等),除被誘人的利益吸引外,更要考量背後巨大的風險。

(作者為臺灣金控暨臺灣銀行政風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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