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下階段疫苗接種倫理議題

◎ 葉明叡

今年五月,防疫提升至三級警戒,台灣本土第一次真正遭遇到COVID-19大流行的威脅。時隔約兩個月,成功壓制疫情而降回二級,之後雖又有Delta變種病毒株案例的出現,但生活逐漸回歸正常。COVID-19疫苗從原本乏人問津不得不開放自費接種以免放到過期,到升三級後人們搶著接種而短缺,疫苗分配優先順序成為三級以來爭論焦點。眼下國內疫情看似又暫趨緩,仍有許多有意願的民眾還沒有機會接種到第一劑疫苗。

不過,在疫苗供應無虞以後,下一階段要考慮的倫理爭議,會從疫苗分配順序,轉而成為疫苗接種政策,是否應修改預設選項,以及是否應採取某種程度的強制接種。

人們因為種種理由拒絕接種疫苗,這個被稱為「疫苗猶豫」的現象,在全世界各地、不同的傳染病都曾見過,其原因從合理的醫學理由,到許多無法用理性解釋者,諸如宗教信仰、政治因素、過度放大的副作用風險、過度低估的染疫風險等。但是過高比例人口拒絕施打疫苗,除了造成個人重症死亡風險,也會持續造成整體醫療體系負擔,不利大流行終結,長遠影響經濟活動與日常生活。

過高比例人口拒絕施打疫苗,除了造成個人重症死亡風險,也會持續造成整體醫療體系負擔,不利大流行終結,長遠影響經濟活動與日常生活。(本報資料照)

確實,施打疫苗進入身體內,涉及最根本的身體自主權,是侵入性很強的公共衛生政策。但這不表示所有帶有強制性質、促進疫苗接種的措施都必然不符合倫理。政策或許可讓人們保留拒絕選項,但規定若無正當醫學理由拒絕者,必須接受罰款,或限制其進出某些非必要場所,或在急重症資源有限時將其接受醫療處置順位排在較後,或必須寫下拒絕聲明書等。也可透過修改預設選項,將疫苗接種由現在「主動登記意願」,改為依年紀居住地等依序叫號前來接種,而不願接種者須「主動登記拒絕」,以升整體接種率。

這些作為,可能對自由造成某種限制,但也是提醒、課與防疫責任的機制。防疫不單是政府、醫衛專家單方面要負的責任,也包括每個人互相保護的責任。保持「猶豫」、拒絕接種的個人自主,固然有其值得保障之處,但在大疫所造成的總體巨大健康、經濟與社會損失之前,也非絕對。接種疫苗,保護彼此,團結應對COVID-19,應該是符合每個人的真正、最大利益。

(作者為臺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