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體育署不該再當體協提款機

◎ 楊雯婷

多數國人眼中,我國各項運動的體育協會,幾乎和尸位素餐、惡質腐敗畫上等號;一群舊勢力把持資源,拿了國家經費,還總不好好善待選手。二○一五年田徑協會一再出包,沒將選手比賽用長竿送至會場,使得我國青少年撐竿跳國手葉耀文兩度在國際比賽現場面臨無竿可跳的窘境;二○一七年台北世大運,台大泳后丁聖祐槓上泳協,爆出國手名單選拔原來都是黑箱作業。

過往黑歷史歷歷在目,今年在東奧又出了包,先是戴資穎經濟艙事件,後來又發生中華奧會的出賽賽程,把我國桌球教父級老將莊智淵給漏了。五度參加奧運的莊智淵,不僅沒被列在出賽名單,現場連個遞水、擦汗的隨行工作人員也沒有,中場休息獨坐場邊無人問津,比賽結束自己收包包默默離場,待遇堪稱心酸。

奧委會和各項體協屬於人民團體,加上奧運憲章規定國家不得干預體育組織,使得政府的介入有一定難度;然而,這不能成為體育署不作為的藉口。我國在二○一七年完成了「國體法」修法,理論上體協需接受政府監督,否則無法獲得補助。修法前,體育署曾被詬病補助體協從不手軟,簡直像是提款機,但即使有國體法這個尚方寶劍,補助似乎也沒少給。以桌協為例,二○一六年到二○一九年,其補助收入分別為31,136,223元、33,574,956元、36,517,852元和49,616,966元,金額逐年高升,且每年決算金額皆高於預算;以二○一八年來說,最終發放的補助金額,比桌協當初定的補助預算高了約六百萬元。

筆者就想問問體育署,補助給得如此大方,怎麼選手待遇總不見改善?前陣子,體育署長張少熙為經濟艙事件請辭,去留目前未定。筆者認為,經濟艙事件是單一事件,體協的長年沉痾才是主要問題,而這些沉痾一部分來自體育署的不作為,只發錢而不監管,等於變相縱容協會繼續猖狂。張署長提出請辭是知恥的表現,倘若未來接受挽留而留任,希望署長能拿出魄力,好好把關補助款的發放與利用,別任由體育署繼續當各方協會的提款機。

(作者為荷蘭萊登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桃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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