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獨可不是口誅筆伐的罪名

◎ 施雅軒

七月廿六日,中國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在天津會見美國常務副國務卿雪蔓(Wendy Sherman)時,提出防止美中關係失控三條明確底線,其中第三條觸及「台獨膽敢挑釁,中國有權利採取任何需要的手段予以制止」的說法,面對這段論述,既然講求「明確」,首先得辨明,在中國政府的眼中,什麼是「台獨」?什麼是「挑釁」?

中國官方或是傳媒,動不動就以「台獨」指責,但它的操作型定義是什麼?七月十五日,美國行政專機飛抵松山機場,便說「不要向台獨分裂勢力釋放錯誤信號」;七月廿日,台灣外交部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國台辦就言「謀獨鬧劇,撼動不了一個中國的國際格局」。其實這兩件事哪裡「台獨」了?不過是一個國家的基本運作,逆了中國政府的意罷了!

「獨立」是台灣人崇高的精神目標,有著清晰的行動與檢驗,如今在美中地緣矛盾不斷上升的過程中,擺下「台灣議題是美中關係重中之重」的政治誅仙陣,假若在行動論述中還拘泥於一九六三年毛澤東的「一綱四目」,與一九八一年鄧小平的「一國兩制」,未來中國政府恐怕得需要想想,破陣後的效應該如何應對了!

(作者為高師大地理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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