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教廷對台灣主權地位的啟示

◎ 凃京威

中華民國(台灣)的邦交國不多,教廷(the Holy See)是唯一一個歐洲友邦。教廷和台灣的淵源,可追溯至一六二六年天主教傳教修會道明會傳教士,隨西班牙軍隊來到台灣北部。然而,事實上,教廷和中華民國(台灣)一樣有著「主權」未定的問題。

教廷泛指以教宗(Papa)為首的天主教會,透過全世界教區及教廷中央政府組成一個國家。它創建於三十三年,建國至今將近兩千年,只要天主教會存在並受到各國承認,教廷這個國家就存在。然而,教廷的國土範圍,在歷史上經過多次變遷,從原本毫無領土到八○○年獲得贈土設立教皇國(the Papal State),再到一八七○年義大利民族統一滅教皇國失去領土,最後在一九二九年以拉特朗條約建立梵蒂岡(the Vatican City State),成為現在我們知道的教廷。教廷的主權地位其實經過多次變革,也是中華民國(台灣)追求國際主權承認的重要參考對象。

教廷和台灣都同樣重視與美國的外交關係,希望借重美國的國際政治影響力曝光。然而,無論從教廷或台灣的經驗都知道,爭取美國認同的過程並不容易。以教廷與美國的外交關係來看,一八七○年教廷失去國土後,美國國會決議撤除駐教廷使館,雙邊形同斷交一百二十年,直到一九八○年代,美國雷根政府才與教廷恢復邦交。中華民國於一九七九年與美國斷交後,再到現在美國因應國際局勢,重新提升與台灣的外交連結,也是經歷四十年的步履蹣跚。

即便教廷在國際間已獲得廣泛承認,至今仍有社會主義國家基於意識形態不承認教廷主權,甚至在法理上爭執教廷的主權地位。例如有中國學者主張,國際間應平等對待不同宗教,所以不應承認代表天主教的教廷有主權地位。教廷為了因應這派說法,在國際間也是傷透腦筋,間接影響至今前景不明的教廷與中共的外交關係。

教廷有許多為了確保主權地位的努力,包含明確規範各邦交國駐教廷大使不得由駐義大利大使兼任,明確區分教廷的獨立主權。教廷為了爭取話語權,也積極推動加入國際組織。教廷在國際間的努力,都與當前中華民國(台灣)積極推動參與國際社會的努力相仿,台灣應該增加與教廷的雙向交流,針對彼此關心的人道、社會正義、教育普及等議題廣泛溝通,也可就教廷捍衛其國際地位的歷程取經,幫助台灣在爭取國際認同的道路上,走得更為踏實。

(作者著有《教廷外交:如何面對分裂與主權爭議國家》等論文,台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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