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專業獨立的電網運轉監督機制 不能再拖

◎ 盧展南

台鐵兩次重大火車出軌事件,由專責的獨立單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交通部要求未來台鐵的所有工程須遵守標準程序(SOP)。殷鑑不遠,五一三大停電及二○一七年八一五大停電的起因,也都是工作人員未遵守SOP所造成。

造成五一三大停電的變電所匯流排容量提升工程中,轄區單位、施工測試單位及承攬單位交接機制完全不管用,好幾道的管制防呆作業同時失靈,發電廠輔機對電壓驟降忍受能力不足,發電機組分群機制未發生實效。

供電可靠度已是國安問題。民眾經過兩次的輪流停電後,對每日公布供電燈號的認知是,其未能真正反映不同時段真正的供電能力與裕度需求。政府處理本次事故,若如其他電網事故一般,找幾個專家組個調查小組,寫個報告了事,那下次再發生的時間可能不會太遠!因為除了人員可能的疏失外,我們將面對更多氣候變遷的挑戰。

電網運作利益相關人對於台灣電力系統穩定度、可靠度、供電瓶頸因應對策,以及低頻卸載規劃等系統現況與運轉決策,可參與了解的機會很少。台電對二○一七年八一五後電力系統總體檢有關系統風險降低,成立「獨立電業監管機制機構」建議的回覆很簡單:「經濟部已成立電力可靠度審議會、電價費率審議會、電業爭議調處審議會。」也就是台電認為目前與經濟部搭配得很好,這三個審議會就已足夠,無其他監管需要。

這些依「電業法」規定設立的審議會,成員多為政府官員,欠缺專業幕僚單位,電力專業委員不多,且可提供的時間及參與度有限,無法長期投入系統性的檢討,追蹤成效。如果「經濟部電力可靠度審議會」是監管電網運作的最高決策單位,就要好好檢視這個審議會做了什麼事,以避免輪流停電的發生。

電網運作利益相關人越來越多,政府為了省事,電網的規劃、運轉與管理由台電主導。相關單位欠缺電力系統專業人員,為避免人事擴張,往往委託法人機構以研究計畫的方式,辦理電業法規定的「電業管制機關」之任務,提供行政協助,間接執行公權力。人力不足及欠缺專業能力與獨立行政的需要,難以確保執行的品質與效率。

呼籲政府應成立專業獨立的電網運轉監管機制,積極主動地與所有電網運作利益相關人一起努力,管理電力系統的安全、設計及電力市場運作,建立具有高度靈活性及韌性的電網。

(作者為中山大學電機系教授、台灣電力與能源工程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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