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是非題應改成選擇題

◎ 陳文卿

「珍愛藻礁」公投已經成案,行政院雖展現溝通誠意,並採納了部分環保團體提出的外推方案,可是另有環保團體仍不買單。平心而論,這種牽涉生態、環保、能源與工程技術等複雜的問題,能深入了解的人不多,對通過與否的影響也少深入思考。這種類似是非題式的公投,其實不符全民最大利益。

「珍愛藻礁」公投案的主文是:「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話講得很死,是「遷離」而不是「遠離」。這也就是部分環保團體堅持不接受外推方案(仍在大潭)的理由。解鈴還需繫鈴人,除非發動公投的公民團體願意撤案或修改內容(目前看來機率極低),否則筆者主張行政院必須提出公投對案。

依據「公投法」第十四條:「行政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為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同意,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也就是說,行政院可不必經由公民連署的程序,提出相對的公投案。

雖然執政黨之前曾由蔡總統拍板決議,對於四個公投案都不提對案,但如今形勢變化,蘇院長既已與黨籍立委溝通,行政、立法部門都已取得共識了,蘇院長就應親自向總統報告,加速提出替代的公投對案。否則眼看僅剩下短短三個多月,公投案就要投票,不能眼睜睜看著火車對撞,不僅電力規劃建設受阻,產業及納稅人用電將出現危機,燃煤發電的空污問題持續,二○二五非核家園目標也將難以達成。

事實上,即使幸而擋住了,行政院仍得履行將接收站外推四百多公尺的承諾,其代價則是供氣期程再延兩年半,且須多花一百五十億元,行政院的讓步,仍要由全體納稅人買單。所以,行政院應提出一個更積極而非僅是讓步的對案,主文可如下:

「您是否同意為了能源轉型需要,由中油公司在桃園觀塘地區設置不影響藻礁生態的液化天然氣接收系統?」

理由說明中,可將各種替代方案一一列出,包括如設置地點離岸多遠,或改採類似詹順貴等人曾提出的浮動式接收系統等。並將這些替代方案能兼顧藻礁與天然氣供應的考量點說清楚,讓理智的公民有客觀的選擇。也將公投從一翻兩瞪眼的是非題轉為選擇題。

(作者為台灣資源再生協會常務理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