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灣憲法時刻的內涵

◎ 陳財能

我們台灣人要先問「誰的憲法」,不僅能知覺早該到來的「台灣憲法時刻」,為何還沒到,更有助於深思台灣憲法時刻要有哪些內涵?

首先,從歷史事實反思,十七世紀以來,經歷移民、多次外來威權殖民到完成民主化的台灣人,如果對於自己跟憲法、國家以及和國際的關係,都還處在模糊不清的意識和情境,又怎會在乎「台灣憲法時刻」到了沒?

再從定位「台灣憲政時刻」的學習典範來看,同樣經歷多元移民、殖民威權及獨立建國的美國,無非是我們台灣人可以遵循及超越的典範。

美國聯邦憲法,是來自逃離封建王權專制的歐洲各地、各民族移民,及在強奪印第安原住民所擁有美洲大陸的衝突時空下,為解決經歷英國國王濫權、獨立革命戰爭及初期邦聯體制鬆散無能等現實問題,而於一七八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十七日的費城會議上,產生世界上第一部揚棄君主專制而採行主權在民與共和體制的成文憲法。

最後從現實政治的困境來看,一九三三年蒙特維多公約所定義的「國家」,凸顯台灣正處在國家認同、主權定位及國際地位的三重困境。當然,這也正是「台灣憲法時刻」要解決的政治現實。一九九○年代美國憲法學者Bruce Ackerman認為,憲政時刻(Constitutional Moment)就是當全民都充滿了活力激情,積極思考、參與憲法之時。因此,我們台灣人不僅要以自覺、活力激情來形成國民總意志,更要積極面對及思考徹底改變目前的三重困境,以共創新時代台灣憲法的內涵。

如同美國從脫離王權獨裁走向人民主權至上、以民主共和取代封建民族的內涵建構歷程。我們台灣人同樣必須徹底脫離因「中國因素」而生的政治現實與困境,才能建構「脫古改新」的國家。在「保障少數特殊利益」的思維下,「誠實自然」導正四百年來壓迫台灣原住民的偏差,更是建構台灣主體性的新共和核心。

綜言之,認真學習美國從邦聯體制到聯邦憲法的轉變,但美國對印第安原住民沒有做到的,正是台灣憲法時刻可以超越歷史,創造民主文明價值的內涵及機會!

(作者為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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