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30元的藥收40元的部分負擔?

◎ 月禾

健保財務吃緊,健保必須調高看病的部分負擔,為了健保永續經營,這是可以理解也應該做的事。但健保署五月上路的方案,在基層診所部分,卻違反健保法的精神。新聞說,將來不管病人拿多少藥,都至少收費四十元;檢驗檢查費部分,也不管做多少錢的檢驗,一律至少收五十元。問題是,基層診所,不少病人開不到四十元的藥,很多檢驗跟處置也只有三、四十元,卻一律要被加收四十元跟五十元的部分負擔,非常不合理。更何況,健保法第四十三條明文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基層門診或急診費用之百分之二十,現在健保署想收到一百二十趴,有違反健保法規定之虞。

基層最常使用的簡表,三天藥費固定給付六十幾元,過去因為不滿一百元免收部分負擔,如果現在要收,那也應該依據健保法收兩成,十三元或十元才合理。檢驗費的部分,除了超收外還有更多問題,因為健保常有某項檢驗或處置每個月的申報比例限制,所以幾十點的檢查,診所做了,不一定申報。過去沒有問題,因為申報不關病人的事,但以後必然會出現看兩次病,做一樣的處置或檢查,上次不用加收五十元,這次要加收五十元,可以想見病人必然感到困惑並抱怨連連。而且,這個部分負擔一下子從五十元漲到九十至一百四十元、漲幅甚至近三倍的方案,打擊最大的,正是受到新冠肺炎衝擊最烈的急性病診所。這些診所在新冠肺炎期間雖然收入銳減,還是兢兢業業,極少關門休假,無論面對磐石艦官兵或是以為自己沒染疫的桃醫護理師,表現都很盡責,現在卻可能要面對倒閉潮,請健保署三思,漲價必須依法,幅度更是不宜一次三倍跳。

(作者為醫師,台北市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