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罷捷牽拖香港 當然過不了

◎ 賴彥丞

去年六月六日,高雄人用超過韓國瑜勝選市長的票數罷免他,告誡所有政治人物誠信的重要;今年二月六日,鳳山市民擋下罷捷,終結韓粉仇恨性罷免的報復行動,讓港都走出韓國瑜的紛擾。

黃捷獲高督盟連續三會期評鑑為「十大問政優質議員」,問政成績有目共睹。對比之下,罷捷的理由一條比一條荒謬,但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竟然把香港反送中民主抗爭醜化為「港暴」、將黃捷聲援香港的義舉誣指為「違反國安」,難不成罷捷團體已成中共在台代言人?反送中運動的議題是許多年輕族群趁農曆過年返鄉之際投票挺黃捷的原因,另黃捷在婚姻平權的立場亦引起保守勢力不滿,因而這場投票象徵新世代成功擋下意圖抹殺進步價值的舊世代。

罷捷失敗,不但終結藍營操弄萊豬政治鬥爭而掀起的罷免亂象,給了伺機反撲的親中保守勢力一記當頭棒喝;對比眼下因中國介入打壓而宣告破局的蓋亞那「台灣辦公室」事件,更是一個另類的有力回擊,證明「抗中保台」的台灣主體性路線乃是民意所歸。

(作者為陽明交通大學碩士生,台中市民)

我被謝謝了!

◎ 李文德

放寒假回家準備過年,就順便去投票了。晚上LINE上就不少同學、朋友傳來開票結果,還有些人稱讚或謝謝我們鳳山人。其實真的很簡單,黃捷不過翻個白眼(我還覺得挺可愛的),而且議會質詢滿認真的,韓粉憑什麼這麼氣噗噗的殺氣滿天?罷免王浩宇成功,就以為可以一路罷下去?問題是綠營已有警覺,於是動員力挺無黨籍的黃捷,一切又回到藍綠對決的老戲碼,這對嗎?對台灣有幫助嗎?當然罷免是人民權利,但民智已開,閱聽人不是像政論名嘴所想像的那麼好騙、好煽動;所以,非常浪費資源的報復式罷免,就別再玩了吧!

(作者就讀文化大學,鳳山人)

想到趙少康

◎ 邱炳進

罷捷失敗,意料之中,因為罷免理由缺乏正當性。黃捷有睡到下午才進議場嗎?有怠惰行使議員的職務嗎?有利用議員身分胡作非為,圖利自己嗎?行使議員質詢權,對韓國瑜無厘頭的答詢翻個白眼,竟成藍營罷免首要之惡?尤其是執政黨進口萊豬,竟也牽拖到黃捷身上,成為罷免最響亮的「罪行」,更扯的是,罷免理由之一,竟認為黃捷違反香港國安法?如此荒謬的罷捷理由如果成立,那台灣將永無寧日,理性、中道的聲音必式微,那將是台灣的危機 。

近日趙少康復出,口號、手勢與廿七年前如出一轍,深藍士氣大振,有民進黨前立委竟稱韓趙聯手,二○二四年的總統大選,必將無敵!此等見解,就像罷捷團體一樣,心盲就理盲,看不清台灣多數人的想法,以為製造仇恨性的語言、動員,就無往不利?高喊法西斯的口號,卻又指控別人是義和團、慈禧太后,選民會信?

鳳山罷捷失敗是一面鏡子,拚命無理反對,亂射箭靶的國民黨,政黨支持度仍處低迷狀態可見一斑,國民黨還要在各地繼續進行報復性的罷免,製造社會的對立嗎?

(作者為教職退休,台北市民)

選委會失職

◎黃榮文

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案,有件事不能不提。

根據中選會公告的罷免理由書,其中一點是「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違反國安法第廿一條」,但明明台灣國安法的條文總共只有十條,沒有第廿一條,而中國的國安法則有第廿一條,條文為:「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廿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

罷捷團體拿中國的法律來罷免台灣的議員,自甘淪為中國一省,師出無名,更有叛國嫌疑,但高雄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卻完全不查,相繼核准,罷免案也得以成立,致黃捷須為反罷免而疲於奔命。兩大單位顯然應負起失察瀆職之責,也欠黃捷一個公道。

(作者為前彰師大附工校長,彰化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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