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國民黨非鐵板 小英還不改國歌?

◎ 劉一德

二○二○年接近尾聲,不禁讓人想起二○二一年元旦,小英總統是否還要帶領全體國人高唱中國國民黨黨歌?

現行的中華民國國歌,歌詞源自一九二四年(當時台灣日治時期)孫文在黃埔軍校開學典禮的訓詞,其後被國民黨立為黨歌,進而成為國歌。一九四五年國民黨政府將這首黨國歌帶到台灣,透過宣傳及懲罰(違警罰法),使這首與台灣毫不相關的國民黨黨歌以國歌身分傳唱至今。

這首黨國歌歌詞中的「三民主義」,係國民黨所信奉的意識形態,而民主國家的政黨各有其信仰,以國民黨信奉的「三民主義」要求其他政黨必須「咨爾多士,為民前鋒,夙夜匪懈,主義是從」,莫名其妙。「吾黨所宗」之「黨」明明是國民黨,偏要強迫其他黨及無黨籍人民唱和,實在傷感情。儘管小英總統在國家慶典時,都避開「三民主義,吾黨所宗,以建民國」,到「以進大同」才開始唱。但這樣的景象一再上演,對國家形象的傷害,不言而喻。

平心而論,在強調民主與轉型正義的今天,處理國歌問題,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相較於國號、國旗等爭議,國歌既未有憲法,也未有法律之規範,只要願意,一紙行政命令即可完成修改。早在一九八八年立委王金平等人在立法院質詢時曾指出:「在多元政治下,執政黨是否仍應繼續堅持以黨歌暫代國歌?…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作一全民多數意志的決定。」一九九○年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亦曾開會,「審查委員張博雅等人擬函請行政院公開徵求國歌之臨時提案」,會中洪秀柱委員也主張在認同國家的前提下,國歌並非不可改,「若對『吾黨所宗』的『黨』字敏感,就改好了」。足見國民黨對於國歌爭議亦並非鐵板一塊。

歐陽娜娜於中國國慶晚會上演唱《我的祖國》,引起全民反彈,甚至要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開罰五十萬元。我們如此厭惡藝人演唱認同中國的歌曲,總統卻一再帶領大家將曾經極權統治台灣的國民黨黨歌當國歌唱,不論是否擇歌詞而唱,雖然沒有法律處罰規定,人民心中自有一把尺。與其一再尷尬面對,何不一鼓作氣讓國歌可以全民一起歡唱?

(作者為台聯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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