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警察匿報

◎ 蘇天從

最近發生馬國女留學生遇害,台南警方迅速破案,本來是好事一樁,但卻被挖出先前一件未遂案沒有依規定通報而遭撻伐,不僅歸仁分局長下台,台南市警察局長亦被迫簽下不再匿報的切結書,無獨有偶,十一月二十五日貴報報導「迎合市長、美化治安?北市議員質疑警隱匿重大刑案」,這段時間似乎對匿報疑義不斷。其實匿報大略可分為三類:

一、員警經驗不足:特別是報案人所報內容難以構成刑案要件、案件又無法連結或沒辦法具體指證,像發生在台南馬國女大學生命案之前,受理另一件騷擾案的員警,雖調出可疑車輛,因報案人不敢指認,就不知後續處理方式。

二、員警偷懶:一時無法偵破的案件,不去調錄影帶、未去查訪比對,怕長官追查偵辦進度,「一匿了之」,但這並不常見,因為員警受理刑案後,就轉報偵查隊進行後續偵查。

三、迎合政治人物的需要:管控發生數字,但案件如常偵辦。早期警察匿報也許是偷懶或自行美化數字,但現階段不管從縣市長、行政院長到總統,每個人只要自詡任內的治安,便以數字與前任對比,為了要達到刑案發生數年年降低、破案率節節增高,便造就一些匪夷所思的算法,例如中部一個工農大縣魚塭密佈,電視上常見電線被偷,造成魚蝦缺氧死亡,該縣竟不計為竊盜,巧計成違反電業的行政罰。

另有一本雜誌專門評比首長五顆星的滿意度,為了壓低其中一項治安滿意度的十萬人犯罪數,有些縣市只好把大量查獲的酒駕公共危險罪給抹去,明明一年抓到很多件,在評比時,竟找不到該類別的數據。

因此,只要政治人物天天迷失在冷冰冰的低發生數、高破案率數據上,各級員警懼於增多的刑案數,那麼匿報就永遠沒有止境。

記得多年前顏世錫署長上台即昭告大家,不以個人毀譽去留,要大家誠實報出發生數,當時沒有監視器錄影、沒有現代化的鑑識,數字的落差實在很大,但就有縣市怕縣市長面子掛不住,隔月又玩弄起數字遊戲而破功。這次台南市的危機也許就是轉機,希望從台南市大破大立做起,大家坦然面對。

(作者現任公職,著有《百官行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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