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後門大開的車輛噪音取締政策

◎ 王伯仁

車輛製造爆炸般噪音的侵擾,十分惱人,有時還會把人嚇出心臟病來。政府聲稱要還給民眾一個安寧的空間,但多年來「不進反退」,汽機車噪音程度更上層樓,原因何在?主要是法令關前面小門,開後面大門,荒唐至極!

以台中市為例,今年一至十月,環、警、監聯合稽查噪音車輛熱點,共攔檢五四四輛次,檢驗不合格二三七輛次,罰款五十五萬元,成果差堪近半。另外,以「高噪音機動車車輛攝影系統監測」三十場次,攔查四場次,並配合警察局通報二五三○輛有改裝致噪音污染車輛到檢,結果不合格三十三輛,不合格率達百分之一,罰款六萬元。

以上面兩種噪音稽查方式績效比較,前者取締噪音車輛的比率,比後者高出四十多倍,後者檢測制度簡直「如同兒戲」,漏網之魚應有二千多輛,至少九成五以上,也難怪台灣成為噪音車的天堂。

何故?好有一比,警察發現某人有偷竊之嫌疑,不以現行犯當場偵辦,而是只登記人別資料,通知該人於數月之內,攜帶「可疑贓物」到警所接受偵查,結果當然不問可知!違規車輛已把產生噪音裝置回復原狀,再到監理單位「複檢」,白痴才會不合格!不合格者一定是疏於注意複檢期日未到,或改裝回復不良。整個噪音取締管制制度,比演戲更形式,徒增人力物力浪費,並且讓公權力淪為笑柄。

(作者是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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