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退場之外 應給併校機會

◎ 張淑中

行政院院會十九日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教育部亦首度證實,目前列管有退場危機的「預警學校」,高中有卅多間、大學有十多間;未來如未改善,將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經三年輔導無效即停招,停招一年後停辦,董事會不能拿回任何校產。

上述董事會不能拿回任何校產的措施,研判未來會引起爭議與各界討論外,在大專院校方面,筆者認為,是否被列為專案輔導的學校,經三年輔導無效後,就應立即停招並停辦的問題,其實仍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任何一所私立大學退場,都值得高度關注。此因學校被迫停辦後,除會影響上百位教師的未來生計,也會造成上千名學生及其家長們對未來就學安頓的嚴重不安,因而主導教育政策的政府官員,必須謹慎周延的提出各種可行的退場方案,以免衍生更大的社會問題。

筆者建議,政府如能在大學退場機制實施前,事先做個調查,亦即一些招生成績不佳或財務結構不健全的私立大學,如果董事會仍有強烈的辦學決心,教育部應協助其與鄰近地區較佳的私立大學或公立大學有商談合併的生存機會。相信如此積極做法,才能有效改革高教問題,並協助國內各大學有更強的整體競爭力。

(作者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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