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賽局理論下的魚叉飛彈採購案

◎ 張豐麟

貴報前天報導,美國國務院已同意銷售台灣一百套魚叉海岸防禦系統,包括四百枚RGM-84L-4 BlockII地面發射飛彈、四枚RTM-84L-4練習彈、四一一個集裝箱、一百套魚叉海防系統發射器運輸器、廿五輛雷達卡車等裝備,總額約達新台幣七百億元,我國此次向美軍購買岸置型魚叉飛彈,將成為全球首個全系列魚叉飛彈都買的國家,卻也引發國民黨立委質疑我國自製的雄二型飛彈,整體性能上都和魚叉飛彈類似,軍購是否在幫美方消化庫存之疑慮,畢竟此次軍售並非源自自身需求,而是因美軍建議,所以要引進魚叉飛彈,預算亦由原本的五百億新台幣提高到約七百億,引發不少質疑。

細看美方此次核定出售細項確實留了一手,因為賣給台灣的四百枚魚叉飛彈型號是RGM-84L-4 BlockII,而非最近售予芬蘭的RGM-84Q-4 Block II+ ER增程型,而芬蘭的型號除加裝網路化數據鏈,可在飛行途中更新目標資料且抗干擾能力較佳外,射程亦長達二五○公里,如此看來,國造雄風二型飛彈射程、發射後巡弋速度均優於魚叉飛彈,如先進型號求之而不可得,或許應思量降低採購數量,並將有限預算優先用於國造雄風飛彈的製程改良與裝備採購,畢竟採購魚叉的理由相當簡單,就是充當數量不充裕的國造飛彈互補品。

在賽局理論下,國造的雄二飛彈雖然性能優異,但是生產數量有限,故尋求互補品,以達殲滅敵艦五十%的目標,但是此波美方出售的飛彈性能並未大幅超越國產飛彈,且兩者又互為競爭,爭奪有限的國防預算。其實七百億已足讓中科院擴增三條飛彈生產線提高產量,台灣此時下訂單,美方亦須簽約、增產、運輸才能交付,兩者耗時差距不大,若美方不同意出售更先進的海軍打擊飛彈系統(NSM)或魚叉飛彈增程型,廿五輛雷達車與一百輛發射車編成的廿五個飛彈車中隊或可折半,並將有限國防預算優先用於落實國防自主,如此才是可長可久且避免過度舉債的最佳方案。

(作者是國立大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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