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林右昌應說明行政區劃願景

◎ 邱秉瑜

基隆市長林右昌日前提議,將基隆市與新北市的北海岸、東北角甚至是汐止等地區合併,以回復日治時期「基隆郡」的大致行政範圍。筆者認為,林市長此舉最大意義,在於點出了台灣的行政區劃有調整的必要,這也是歷來政界不分黨派的共識。

目前台灣的行政區劃,實質上為三級制,但制度上卻仍維持著四級制(直轄市〉縣與省轄市〉鄉、鎮、縣轄市、區〉村、里)。同樣是國家之下的最高級行政區,直轄市比起縣與省轄市,自治資源高出太多。筆者主張,應謀求解決次國家自治體之間的不平等問題,邁向真正的「區域、城市、社區」三級制。

首先,在區域層級,透過直轄市、縣與省轄市之間整併為大都會政府,台灣可簡化為三至六個區域自治體,無論是繼續稱為「直轄市」或改稱「省」或「州」均可,人口規模各為數百萬人,例如北北基桃甚至加上宜蘭便可整合在一起。

其次,在每個區域自治體之下,均有若干個稱為「市」的城市自治體,有民選市長及市議會,人口規模各為數十萬人,大致類似林市長提議的基隆市擴大後之規模。

若干自治市各自為政,再由大都會政府統籌區域治理,這樣的做法常見於世界各大都會,如日本東京與英國倫敦都是這樣做的。以倫敦為例,倫敦分為卅三個行政區,包括卅二個區和一個具特殊地位的倫敦金融城,每一個區再分為若干坊。各區的區理事會由民選代表組成,提供大多數的地方政府服務,而大倫敦政府則是協調整個倫敦行政的策略性單位。

最後,每一個市,則統攝其轄內各社區自治體「區」的聯合治理事務,每區人口規模各為數千人至數萬人,可依歷史傳統來自由劃分。在區的層級,應透過民政及教育改革加強社區自治,例如可推動以小學為中心的社區協議會制。

如果台灣的行政區劃調整存在更長遠的願景,則現有的直轄市、縣與省轄市之分應該就只是過程而已。林市長基於都市計畫專業背景提出基隆市擴大構想時,應將台灣的行政區劃調整的全局願景一併說明才是。

(作者為都市計畫博士生,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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