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大法官是蔣介石的造王者

促轉會召開研討會揭露大法官釋憲的荒謬過程,最教人瞠目且關乎台灣歷史進程的關鍵釋憲案,除台師大副教授劉恆妏提出的第卅一號及中原大學副教授林春元提出的第八十五號外,還有第廿九號。這些釋憲文都非單獨存在,背後呈現建構蔣家王朝的系列工程。蔣介石連任,甚至違憲三連任,都靠國民大會護航過關,護法黑手即大法官。

國大代表流亡台灣人數不足,蔣介石為了連任,必須解決國大人數及能否召開臨時會的問題。蔣分四步驟達陣:首先由立院修國大組織法,降低國代出席人數門檻,由原來規定的二分之一降為三分之一;第二步,就是由大法官釋憲(廿九號)賦予國大召開臨時會的合憲程序;第三步,再由大法官祭出卅一號釋憲文,奠定萬年國會的合憲性;第四步,由國民大會宣告〈臨時條款〉不但繼續有效,更有加強擴大之必要。

這裡必須翻一下〈臨時條款〉的舊帳。依〈中華民國憲法〉,總統是沒有實權的,行政權在行政院長手上。首任總統選舉時,蔣介石推胡適選總統,蔣願出任行政院長。為什麼呢?蔣介石說他是要做事的,不能當虛位元首。蔣介石說動胡適出任,胡欣然同意。然而黨內有人反對說,總統大位哪有讓非黨員出任?

在爭辯激烈情形下,行政院長張群表示:「總裁並不是不想當總統……但不願任此有名無實的職位,如果中常會能想出一種辦法,給總統一種特權,總裁是願意當總統候選人。」那麼計將安出?

司法院長王寵惠出點子了:「我們可以避開憲法條文的規定,賦予總統在特定時期得為緊急處分的權力。」接著解釋說:「我們有了一座大房子,還要一間小房子;大房子是憲法,臨時條款是小房子,兩間房子相互為用……。」當場有人大聲嚷道:「小房子比大房子大!」這是〈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由來。

蔣介石為了三連任,同樣由大法官暗渡陳倉,祭出釋字第八十五號。依憲法,總統只能兩任,要連三任,唯有修憲之一途。《自由中國》被封,雷震、傅正被捕,直接原因固出於反對黨,間接原因就是因為《自由中國》強烈反對蔣違憲三連任。

《自由中國》連續半年以上在每期刊物上砲聲隆隆,尤其特請法學教授李聲庭寫文章,一條一條駁斥主張修憲的種種口實,結論很清楚:在目前情形下,硬要修憲也無「法」可修,主要原因就在「國民大會代表的人數無論如何也無法湊足;國代修憲之路不通,立委修憲仍要國大複決,依然遇到人數不足的問題……」。

李聲庭刻意警示,大法官若為此釋憲,是扭曲憲法。蔣介石才不管咧,依然動用大法官做出第八十五號解釋文:以在台現有的國代人數當成出席總額門檻。接下來國代修改〈臨時條款〉,蔣介石可以不受憲法兩任的拘束。

蔣介石建構蔣家王朝,在憲政體制上倚仗萬年國會與大法官會議;大法官就是蔣介石打造的造王者。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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