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公平論美豬

◎ 鍾子期

立委蔣萬安批評政府開放美豬,遭蘇揆反駁「你在美國吃豬肉,有出事嗎?」結果,衛福部草屯療養院醫師沈政男為文抗議,因為「你吃了二十年萊克多巴胺都沒事,不代表三十年後你不會因此致癌!」又舉婦產科「用了三十二年才發現會致癌」的藥物己烯雌酚當例證。

其實,證明是否安全為嚴格的科學問題。首先,科學可證明有害,只要拿出有害個案即可。但是,科學不能證明無害,因這牽涉統計的「虛無假設」(null hypothesis),而我們無法證明它;用庶民語言來說,我能證明有錢,只要我拿出錢來,但不能證明我沒錢,因搜尋我口袋、床下、銀行、海外親友等,沒完沒了。

其次,軼事或例證均非證明之道,亦即,不能只看單一(或少數)個案,而需相當數量的樣本,經由隨機取樣與統計檢定等方法驗證。

第三,時間確為重要因素。是有可能時間久了才出現問題,包括致癌(通常)需要多年時間。但這種疑慮豈不將「所有藥物,甚至食品、器物」全擱置架上,堆放幾十和百千年再說?則哪來研究發展、改進呢?解套方式包括證據權重、比較風險與福祉。

「瘦肉精」的學名為「乙型腎上腺素受體致效劑」(「乙型受體素」),包括合法的「萊克多巴胺」等、非法的「克倫特羅」等。後者的毒性比前者高過兩千倍,在動物體內代謝很慢而殘留量很高,但因便宜獲用而致駭人的瘦肉精中毒事件。二○一二年,飼料專家台大賴秀穗教授於〈認識瘦肉精〉指出,萊克多巴胺的毒性很低,在豬牛體內的代謝也很快,所以殘留量都很低;目前美國進口的牛肉,檢出萊克多巴胺的含量最高只有2.8ppb(十億分之一)。即使人一次吃下75,000ppb的萊克多巴胺,都還不會中毒。他建議「解除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為禁藥的法令,因一方面可降低養豬成本,提高競爭力;另一方面可杜絕非法使用毒性過高的瘦肉精,來危害消費者的健康。」

民眾需瞭解毒物學名言「萬物均有毒而關鍵在劑量」,就如水有益但過量則傷身(水中毒)、肉毒桿菌量多致命,但量少則為美容聖品(除皺)。萊克多巴胺獲准當飼料添加劑至今二十年,並無傷人案例。人生風險超多,包括浴室跌跤、空污、感冒、車禍。每人資源與心力有限,「抓大放小」是上策,否則如何平心過日?

(作者現任大學教授,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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