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其他老師可以,為什麼你不可以?」

◎ 陳明道

李眉蓁議員碩論抄襲案引起社會譁然,然而當我看到這項報導時,沒有驚訝,也沒有責備當事人的意思,因為以個人在台灣的教學經驗,深知這是我國教育界的共業,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倒是慶幸因著李議員的抄襲案而使社會關注這問題的嚴重性。李議員不自我檢討,反而拿治學及處事嚴謹認真的蔡英文總統作為擋箭牌,殊為不當;如果她能坦誠認錯,並呼籲社會注意和解決這個存在已久的抄襲剽竊及代寫論文的問題,我會給她掌聲。

在外國學界,抄襲剽竊不但是嚴重的學術倫理問題,還可能涉及詐欺、侵權等罪而被罰款或坐牢。就個人在美國所見,光是學期報告的抄襲,最輕處罰是該科目得F(fail),若教師向校方報告,學生只有被退學一途。在香港,我發現香港學生勤勞、認真、誠實,連學士論文都寫得有板有眼,香港學界沒有抄襲剽竊的歪風,值得我們借鏡學習。

我回來台灣任教十餘年,發現某些大學的學期作業和碩士論文抄襲的問題很嚴重。我遵照外國的標準,認真執行學術倫理,為此得罪了不少學生。其實我的處置比起外國來算是很寬厚,只要求學生重寫抄襲部分,並警告不得再抄襲。即便如此,有些學生還是不服氣,說「其他老師可以,為什麼老師你不可以?」

同時我也發現很多老師確實不在乎抄襲這回事,這跟台灣抄襲剽竊風氣盛行不無關係;學校及教育當局對這問題的處置太輕,也是助長歪風的另一原因。記得多年前,有一位中研院的外籍研究員W教授對我抱怨,某大學一位老師申請教育部(或國科會?)研究計畫補助款,在計畫書中大剌剌抄襲他(W教授)的中文著作,經調查屬實後,只停止申請補助權利三年,沒有其他懲罰!W教授慨嘆說,台灣學界和教育當局只想息事寧人,不認真踐行學術倫理。

謹在此向教育當局和各大學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第一,就現有碩博士論文做大量抽查,以了解抄襲剽竊問題的嚴重程度。

第二,請教育當局和各大學加強宣導學術倫理和誠信的重要性以及對抄襲的處罰。

第三,請加強有關抄襲剽竊的罰則,包括對指導教授和口試委員的問責,並嚴格執行。

(作者現任私立大學名譽教授)

指導教授負責?效果不大

◎ 沈明正

對於論文亂象,教育部要求各校對學位品質建立適當管控機制,若違反學倫,指導教授應負監督不周責任。但是,大學教授只有續聘和不續聘,沒有記過處分。若指導教授失職,只能移送教評會檢討,一般也只能要求指導教授停止指導學生,效果不大。例如,亞洲大學碩、博士班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要點規定,指導教授應自公告之次學期起,兩年內不得指導研究所新生。

論文抄襲攸關政治誠信,對李眉蓁選情一定有很大衝擊。除陳致中要求「宣布退選,以示負責」,Wecare也要求李眉蓁要「退出本次市長補選」。即使不退選,在民調落後選民不挺下,敗選的機率也相當大。

(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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