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聞線上》馬英九有港版國安法豁免權?

一個中華民國前總統,不敢回擊中共對台的欺壓,不敢批判港版國安法的荒謬,卻經常像個「特首」似的大罵台灣政府。(資料照)

記者陳杉榮

中國強行在香港施行「港版國安法」,意圖透過嚴刑峻法,造成寒蟬效應,以法律處理政治,收拾高舉民主大旗的港人。若國際社會姑息以對,北京必定一意孤行,香港這個民主的黃花崗,將會在民族主義的桎梏下遭到「祖國」淒慘的對待。令人難以想像,廿一世紀的「東方明珠」,「被回到」二千二百年前,有如太史公在史記秦始皇本紀所書:「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

不僅如此,根據「港版國安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依照法律文義解釋,只要涉嫌反對中共「無產階級專政」者,都違反「港版國安法」,這也是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所稱,「香港國安法是天朝帝國對世界子民發出的律令」。也有人形容這是「屬帝主義」,全球八十億人都必須臣服於中國人大制定的法律。

中國本來就不是民主國家,習近平取消國家主席任期稱帝後,採行擴張主義,挑戰美國霸權,藐視民主制度,想要「無產階級專政」全球事務。中國法律的制定捨民意就黨意,以階級鬥爭為出發點,「港版國安法」正是所謂習近平思想的精華版,在這部「屬帝主義」的荒謬法律裡,港獨犯法、疆獨犯法、藏獨犯法,台獨當然也可以一網打盡。必要時,英國的國會議員發表批中挺港言論,美國參眾議員通過挺港、挺台法案,都是觸犯本法的犯罪嫌疑人。誇張一點的說,美國總統、日本首相若是支持香港民主,一旦落入中國國安單位手裡,可以立即偵辦,不得保釋。

香港人過去七十年非常的幸運,既沒有歷經中國的三面紅旗和文化大革命,也不必像台灣人面對國民黨三十八年的戒嚴。當代追求民主的香港人,不可能再那麼幸運,他們要嚴肅的認知,追求自由民主必須付出代價。民主化的台灣,對香港的啟發有之,實質的幫助有限。更加集權的帝制中國,「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習近平不可能讓香港人「為所欲為」,北京認為香港民主化是美國人和台灣人在背後撐腰,必定對香港採取高壓。

香港變局,提供給台灣人深刻省思的機會,再次認清中共是個沒有信用的政權。可悲的是,台灣仍有馬英九等聽命於天朝律令,賣力為「一個中國」奔走效勞。一個中華民國前總統,不敢回擊中共對台的欺壓,不敢批判港版國安法的荒謬,卻經常像個「特首」似的大罵台灣的政府,讓人不禁要問,難道中共已經欽賜馬英九港版國安法的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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