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南星
教育部研擬修法,將現行霸凌定義除了言語、文字、圖畫、肢體動作外,新增納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方式。若有個人或集體,對他人進行排擠、欺負、騷擾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敵意或不友善環境,而產生身心、財產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就算是霸凌。
有輔導教師表示,隨著數位時代來臨,網路世界已成為校園日常的延伸,現在的學生人手一支智慧手機,班級、社團都會有LINE社團或群組,學生放學後的線上互動也是校園生活的延伸。若學生間在教室內發生口角衝突,戰場可能轉移到網路,必須有相關管制措施。
筆者身為國中教師,有兩點看法:第一、治本勝於治標,親師合作打造生活教育。網路上的不當言論,任意散播他人照片等,多半來自現實生活中品德教育不足。若從小的家庭教育,乃至入學後的學校教育,以及社會氛圍都是互相尊重,會產生網路霸凌的機率應該大大減低。大人們應以身作則,打造一個互敬互愛的社會。
第二、事前教育要做足,事後懲處要明確。隨著民主意識抬頭,威權鬆綁,下一代在相對寬鬆友善的環境中成長,較敢表達自己的意見,卻也欠缺同理心,常因一時逞快而傷害他人。真正的教育和愛,應是事前足夠的教育,如果犯錯也有明確懲處,確保孩子知道嚴重性,且不可再犯。一味的鬆綁和嚴懲,都非真正的教育。
筆者身為教育工作者,企盼霸凌修法能盡快完成,互相尊重也能真正落實在校園生活中。
(作者為台北市公立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