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校園賄選、作票大不幸

◎ 賴彥丞

身為學生自治參與者,近期耳聞兩件負面消息讓人擔憂。

幾天前高雄中學學聯會會長當選人,因在競選期間與其他候選人試圖組聯合政府、分配席次,涉嫌期約賄選而被判當選無效;稍早也發生實踐大學學生會副會長候選人為使自身得票達到當選門檻,趁負責選務的同學不注意而拿走空白票自行蓋章投票,涉嫌作票而被記申誡。

坦白說,學生自治就是一種政治的雛形:學生會以行政、立法、司法之三權分立為架構共同運作與相互制衡,同學享有選舉、罷免學生自治民選職務的權利,有些學校甚至同學可擁有創制權、複決權與公民投票。同學在參與學生自治的過程中,培養公民意識乃至獨立思考、公共參與的能力。

選舉是當今各校學生自治得以運作、維繫的最重要環節,當中的過程與結果之合法與公正尤其重要,只要任何一處稍有不慎衍生爭議,都可能動搖同學對學生自治的信任基礎,亦將可能導致學生們關心公共議題興致低落,何況是候選人刻意賄選、作票等敗壞選風的行徑呢?如此將導致學生自治產生動盪乃至衝突,當選者之正當性備受質疑,敗選者心有不甘乃至提出選舉訴訟而餘波盪漾;另一旦因此進行重選,更是浪費資源。

學生自治若全面墮落成現實政治的黑暗面,充斥賄選、作票、綁樁、抹黑等劣行,那將是我國校園民主及公民教育之大不幸!盼所有學生自治參與者以高雄中學及實踐大學案例為鑑,參與學生會選舉應自重以端正選風。

(作者為中興大學學代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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