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評自費醫材設上限

未必對醫界不利

◎ 沈政男

健保署擬訂定特殊醫材民眾自付差額上限,引發醫界反彈,有人甚至把醫材比喻成服飾與食物,說是此舉將排擠高品質醫材,導致劣等貨充斥,這樣的說法顯然對醫材市場供需有所誤解。

球鞋好不好看、牛排好不好吃,容易辨識,判斷價錢合不合理,醫療器材卻非如此,最大差別在於消費者所獲得的商品資訊與供給者天差地遠,容易形成所謂供給者誘發需求(supplier-induced demand)。以此次健保署打算訂定差額上限的「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來說,當醫生說,「比起健保給付的一般引流系統,如果發現當初設定的壓力無法配合術後狀況,可直接調整設定,不必另外開刀」,病患與家屬根本難以判定「術後壓力無法配合」的機率有多高,而是聽成「使用健保引流系統,有可能必須再次開刀」,於是自費差額再怎麼昂貴,也願意掏錢出來了。

醫療商品與服務跟球鞋與牛排的另一個差別,尤其是高價特殊醫材,在於它們通常不屬於完全競爭市場,而是寡占甚至獨占,容易造成價格壟斷。以「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來說,台灣常見的廠商約只兩、三家,病患與家屬即使覺得自費差額太高,也找不到更便宜的廠牌。價格壟斷的結果,就是資源利用未能達到最佳分配,導致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如果這些醫材屬於完全競爭市場,邊際成本應該等於價格,而且使用量比較大,但因為形成寡占或獨占,使得廠商定價偏高,使用量又偏低,兩者所形成的差異就是無謂損失。減少無謂損失,有助於提升整體社會福祉,而方法之一就是由政府訂定價格上限。

醫界有人認為,訂定自費醫材價差上限以後,醫生收入將降低,其實要看這些高價醫材的需求彈性而定。以「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來說,降低價格以後,原本節儉的老人家可能更願意使用,使得總用量上升,足以彌補價格下降,因此醫院與廠商的總收入還是可能成長,未必對醫界不利。

除了訂定價格上限外,對於供給誘發需求與價格壟斷的現象,健保署更應提供病患與家屬相關醫療資訊,以協助他們判斷,到底這些高價醫材是否真有必要。訂定價格上限一段時間以後,也應從市場供需變化,檢討天花板高度,並進行更合理的調整。

(作者為醫師,台中市民)

圖利低價廠商

◎ 徐英碩

筆者想在此回應廖建瑜先生投書「『以醫材養醫』防弊的超前部署?」,並指出其中錯誤。

藥價差從來不是醫院的主要利潤,反而是主要負擔和開支。任何一個在醫院工作的醫生,都被要求醫生少開藥。健保對藥品的砍價,甚至讓醫院連藥物的倉儲成本都無法負擔,因此不僅舊的好藥常被剔除,新的好藥想要進入醫院更是難如登天,讓醫生常常空有一身武藝,卻沒有武器可用。因此「以藥養醫」說法根本是空穴來風。

如果健保署想要用打壓藥價的奧步來處理醫材,最直接的後果,就是連手術效果很大一部分取決於醫材好壞的人工水晶體、人工關節、心臟支架等等,只能使用中國的黑心醫材,或是沒得用的窘境。因此民眾不用做夢說用七萬元可以買到原本九萬的人工水晶體,因為只有原本只要二萬元的中國人工水晶體才有辦法存活在台灣市場;民眾其實虧更多。醫生技術再好,手術再到位,放了一個品質低劣的人工水晶體,看不到就是看不到!

廖院長又說醫材在各個醫院價格不同是「亂象」,需要好好整頓管一管。這是對自由市場經濟的無知,價格是供給者對消費者放出的最重要的訊號,台大敢訂出比長庚貴的價格,就要冒消費者都改去長庚開刀的風險。願意付比較貴的價格去台大開刀的人,必定有別的理由,如信任醫師技術、交通方便等等,讓病人願意支付比較高的價格。以價制量,或是低價搶客,都是市場經濟中的普遍現象,更是市場經濟能夠如此有效率的秘訣。健保署不能介入干預自由市場的價格,這不僅是與民爭利,還有圖利低價醫材廠商之嫌。因為讓高價品不得不退出市場,正是有國家補貼的中國企業最常使用的手段之一。

廖院長說醫界是亂放箭,說這個政策針對的並不是全額自費市場。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的這個事實,還會有健保,部分健保,部分自費,跟全自費的差別嗎?逼米其林餐廳主廚做一百元牛排,然後一直對外宣稱白吃的午餐還是很好吃,跟自費餐廳一客兩千元的牛排一樣好吃,有可能嗎?

(作者為耳鼻喉科主治醫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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