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享受「負電價」兩個條件

◎ 游宏益

隨著武漢肺炎的影響,國際上電力市場屢見「負電價」,就是指電力公司「付錢」給消費者用電,這對台灣電價長久以來一直都是「正電價」,消費者要付費用電來說是非常誘人。然而,負電價的發生主要是供過於求,但若分析國際間產生負電價的國家如英國、德國、荷蘭及澳洲等不難發現,民眾要真正享受負電價還需配合二大條件:第一是電力市場自由化;第二是能源轉型配合再生能源發展。

德國二○一七年負電價(即電價低於零)的情況就超過一百次,二○一八年有一三四小時,二○一九年達二一一小時,相信二○二○年時間會更長。荷蘭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之日間市場電價跌至負值,且持續時間超過六小時;澳洲二○一四年七月二日躉售電力價格就曾一度跌至每百萬度(MWh)負一百澳幣,如今越來越常出現負電價情況。只是這些國家因發展再生能源的過程中,透過補貼再生能源及躉購費率(FIT)政策,也相對推高電價,致使民眾用電成本增加。不過,慶幸這些國家的電力市場已經自由化,並建立市場交易平台,提供批發及零售電價隨時可以如股票在市場中進行交易,提供電價隨供給和需求的動態變化,活絡了電價調整,更造就因再生能源發展而產生的負電價交易,使民眾在電價波動的同時,獲得享受負電價的機會。

反觀台灣,近幾年政府及民間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太陽能和風力發電漸具相當規模,只是政策推動仍停留在再生能源上網保護電價(FIT)作為,使太陽光及風力發電的電價普遍高於台灣發電成本均價,且一簽約保證價格就是二十年不變。另外,台灣電力市場尚未達到自由化程度,沒有所謂的電力市場交易機制。綜合以上因素,預期台灣恐無法出現負電價的時代,若出現,民眾亦很難享受負電價的好處,因為台灣電力負載工業用戶占七十%,屆時,可能是工業用電大戶享受負電價,再生能源業者在負電價時仍享受高售電收入。此一不合理現象,台灣應該要及早因應,超前部署應對,如此民眾才能真正享受到負電價時代的好處。

(作者曾任職台電智慧電網及再生能源部門,雪梨大學電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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