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對廢死聯盟之不以為然

◎ 黃馨嬅

二○一六年除夕夜,放火活活燒死包括父母在內六名至親的死刑犯翁仁賢,在四月一日晚間伏法,死後連家屬都不願意領回遺體;但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凌晨在臉書PO文痛批說:「翁仁賢犯下了最嚴重的犯罪,而我們的法務部又有多正直、多正義呢?『法務部貫徹法治,審慎依法執行死刑』就是個笑話也是個謊話。」老實說,我不以為然。

第一,執行死刑本是法務部的工作,沒有甚麼要在適當時機點才能執行的問題,「依法行政」不會妨礙廢死聯盟所主張的「逐步廢除死刑」、「長遠目標廢除死刑」的社會教育工作。第二,先天性反社會人格病態殺人犯者,並不等同於思覺失調患者,未必能靠「教化功能」而收正面的顯著效果。根據美國哈佛大學暨哈佛醫學院瑪莎博士表示,真正會受到傷害的人是有情感和有良心制約的人,在她臨床二十五年經驗來看,反社會人格者是沒有自我良知約束,也沒有情感可以傷害;科學實驗已證實,反社會人格者的大腦前額葉區塊對深層高度的情感毫無反應,只對最原始的情緒,包括憤怒、高興、自尊受損等才有反應。

第三,林欣怡曾表示,自己常被問:「如果你的親人被殺,你還會支持廢死嗎?」林欣怡回答:「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希望我不會遇到這種事…」。既然連廢死聯盟都不確定自己能不能饒恕加害者,而繼續支持「廢死」,廢死聯盟有何理由要受害家屬放棄最卑微的正義「死刑」呢?

(作者為文創設計工作者,台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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