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司法大宅院雜草叢生

◎ 王國論

司法庭院深深,外界深不可測,當然繪聲繪影。

司法宅院內,庭園既已荒蕪,當然雜草叢生,這時候,桃園地院再冒出一叢,亦不奇怪,百姓可能亦沒多少興趣了。

先前,台東地院郭姓法官,因與同院鄰舍法官恩怨情仇,於是判決內,天龍八部一番;當時,我們就甚為期待,看看哪天,會不會有位天兵法官,因為追不到女朋友,因愛生恨,在他的判決文內,天天連載宛如「白色巨塔」內的風花雪月,這種巨作,遲早誕生。

令人痛心的,乃是誰放任司法大宅院雜草叢生,荒煙蔓草到你一誤入,竟即被吞食—何法官此舉,難道不是聯手同院法官痛扁百姓一番?

這些叢生的雜草看了只讓人心煩。可惡的是,桃園地院竟有如此這般的「同事法官」!「自訴提告對方涉嫌偽造文書」,僅首次開庭,對造被告請假未到,即拘提伺候,而監委約詢承辦法官,一句係「依法處理」了事。

這位偉大的法官,你究竟依啥法,可否相告?我們才疏學淺,還真丈二金剛摸不著腦門。都已當街拉客了,還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那皇后的臭屁股,可否摀鼻?

這種司法爛草莓劇,可在司法大宅院內一再鋪梗,報復惡整百姓,而司法官員相互痛快取樂,難道不是院內長官的縱容?

如果今天不是承辦該事件的民、刑二位法官幫閒,主事者何法官敢如此囂張?這兩位法官無異抓著對造當事人,讓何法官上下其手,而不敢吭聲!

倒是高、楊兩位監委,竟亦似對這兩位法官的「依法處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若是如此,我們幹嘛還指怪小英總統「溫吞」?

敬告兩位監委大人,請莫忘初衷。當監委可不是沐猴而冠,搞「司法改革」,叮嚀、要求司法院進行職務監督有用?請戒慎。

(作者為律師,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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