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郭翰林/別讓宗教被滲透了

廟宇旁還升起五星旗。(翻攝王定宇臉書)

郭翰林/加拿大台僑

大選將至,多數民眾有下架紅統的共識,蔡政府更火速通過「反滲透法」。但光這樣就足以防堵中共紅色勢力的滲透或入侵嗎?中共的金流、人脈與組織早已在村里蔓延,甚至早已滲入地方宮廟之中,披著宗教的外衣、學術文化的交流,進行蝕本的滲透與分化,請問「反滲透法」辦得了嗎?

當政黨、組織甚或許多屆齡退休的軍警人員積極透過各種管道滲透地方宮廟,進而掌握宮廟資源以發展該黨組織,再利用政府對宗教團體採高度自由管理的巧門,藉部分宮廟財務不透明的有利條件,淪為中資入台洗錢管道。從廟會陣頭的活動、宗教學術文化交流、進香參訪等等,只要以補助、捐獻、稿費、出席費等等各式各樣的名目進行,中資不用等到選舉才把大筆資金流入台灣,因為平常在台灣早已就涓流成河,只是掌握在特定人物或組織手中,廟宇成了名副其實的洗錢中心或某些人物的小金庫。

這錢,平時可以做為宮廟的選舉行賄綁樁之用。只要來自對岸中國,中國就可漸次掌控宮廟頭人,加上當今的宗教管理法對於宗廟組織的選舉賄選或貪污其實是無法可管,即便人贓俱獲、抓到了,只要宗廟團體不追究,也就不了了之。進而宗廟團體若無派系或制衡力量,很快的董事會或管理委員會就是一個依附在聖潔的宗教之下的共犯結構。

如果只是錢財誘人還算事小,糟的是,許多宮廟的董事會或委員會的選舉方式就以里長做為選舉人。換句話說,宮廟的選舉就是地方選舉的前哨戰。宮廟選舉的綁樁,自然就與地方選舉巧妙地連結在一起,因此宮廟的主事者,很自然的也是鄉民代表、議員等等。至於,黑道想從政,從宮廟入手就是最好的起手式,既可佈樁、綁樁又可漂白。之後,再以宮廟的各式慶典活動,不管是地方性、全國性乃至兩岸國際的場合,美其名為神明服務、彰顯神威,當中不乏夾帶各種個人商業私利,即使只是最純粹、單純的宗教服務,也給了這群人參與公共事務的舞台,進而從中攫取個人聲望,等於用公眾資源來壯大自己、成就自身名望。因此,從好的面向來說,宗教與政治形成魚幫水、水幫魚的最好狀態;反過來說,宗教也可成為有心人士藏汙納垢之處。原因無他,政府無法可管也不想好好管,這可從當時國民黨人提出的宗教組織法可見端倪,而宗教團體法至今無法通過的重要原因。

台灣人民普遍基於對宗教信仰的敬重,長久以來對於教會、宮廟寺宇,乃至神壇都予以高度寬容與尊重,但這點善意的尊重竟被有心人士所利用,有以宗教之名行侵占國土者或假藉宗教斂財騙色或者廟宇淪為黑道漂白或勒索的「聖地」等等;或黑道藉參與宮廟事務來漂白、進而以宮廟既有組織來進行佈樁、綁樁進而走向政壇,將廟宇成了晉升仕途的台階;甚至將家廟包裝、化身成為公廟,廟宇的收入就是全家的收入,還不用繳稅,諸如此類情事,信徒沒轍、政府無法可管,這是台灣的宗教自由過了頭?還是政府長期以來放任魔鬼藏在細節裡?

就是這種宗教自由與無法可管,也給中共統戰最好的滲透空間。要下架共產黨,除了選票有形的制裁之外,更該好好管理宗教,有效管理宗教弊端,而正道、正向的寺廟應藉此自律、自清,讓宗教繼續發揮淨化人心、穩定社會的作用,拿出良心好好修正宗教團體法,別讓宗教敗類續以滋長,還給人民一個潔淨的宗教空間吧!更別讓宗教被滲透了,因為無神論的共產黨透過宗教綿密細緻的滲透手法才更令人驚悚,因此宗教團體法的實施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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