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司法官、律師考試
到考、錄取人數表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楊綿傑/台北報導〕國家考試控制律師、司法官資格名額,學者認為通過率過低,導致高教法學教育變成為考試而教學,缺乏人文薰陶,建議分科分流。考選部則認為,國考目前採約十%錄取率的固定比率及格制,去年律師考試增加第二試共同法律科目總分須達四百分的門檻制度,經專家肯定可維持專業能力,未來將審慎檢討考試及格方式,不排除改為門檻制,但仍需與各界溝通並維護民眾權益。
維持專業能力 去年律師考試增400分門檻
近五年法律學門畢業人數(含學士、學士後、碩、博士等)約四千人,司法官考試錄取率皆不到二%,律師國考錄取率不到十%。考試院新增「四百分門檻」後,律師錄取率掉至六.一二%,一度引發批評聲浪。
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稱,國考名額無法消耗法學畢業生,很多人大一、大二就去補習班。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也說,國考相關補習風氣盛,已扭曲高教法學教育。
審慎檢討國考 考選部︰不排除改為門檻制
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建議採分科分流並專業化發展,跨國公司、會計事務所、科技大廠、銀行金控等,皆急需法務、法遵人才,律師執照非企業選才重點,但須具備跨域專業及語言能力,才能共享藍海市場。
考選部回應,各國律師都必經考試,律師國考自二○一一年起實施第一試及第二試的分試,採相當於十%的固定比率及格制;考試院則實施第二試共同法律科目總分八百分須達四百分的門檻制度,加嚴通過者素質標準。國考放榜後,委託測驗專家對此一門檻制度進行研究,結論肯定此制確實較能維持律師專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