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廢除考監 三權分立

◎ 陳和文

立法院三讀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考試委員從十九人減為七至九人,正副院長及委員任期從六年改為四年。對此,考試院長伍錦霖表示遺憾,但尊重立法院職權。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考試院的存在長期破壞權力分立體制,惟修憲門檻太高,本次修法應是務實做法。

考試委員人數刪減、任期縮短,每年可節省三千萬元,適度調整人事、政策及簡化程序,仍繼續運作。筆者認為,既然考試院許多功能與行政院人事總處雷同或已被取代,部分監察權與立委職權相類似,都有疊床架屋或權責不明之虞。因此,終極目標應訂落日條款,儘速廢除考監兩院。

國民黨執政時,民進黨砲轟考監功能不彰,主張廢除,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國民黨智庫也評估,考監存在,阻礙國家進步及發展,是雞肋或養老院,顯見廢除考監,朝野早就有共識。

廢除考監兩院後,除廢除毫無功能且與人民權益無涉的業務,其他業務則視其性質及功能,歸併其他行政機關或立法院,仍可繼續運作,何樂不為?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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