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只許市長打屁 不准百姓批評

◎ 陳和文

高市某國小主任參與公民假日論壇,批判韓國瑜把市府對外關係搞差,議員關切是否遭懲處。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這名主任不是議員或立委,不能亂批評市府,所以把專案報告給他看,請他寫三千字心得感想,讓他知道我們做了哪些事,包括校園雙機、弱勢族群照顧、北漂老師回來,該員尚待考績法處置。

公務員於假日參與社會論壇活動,就其個人所知及任職的感受,表達可受公評的意見,例如市長落跑、常亂說話、常遲到、韓粉動輒霸凌他人、不准基層公務員反韓、罷韓,這些都是大部分市民對於韓國瑜失望的批評,主任於公務之外的時間及場所,抒發己見,何錯之有?難道要違背良心替市府圓謊?

況且,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只要不涉及公然侮辱、毀謗或妨害秘密等犯罪行為,不論公務員與否,都應給予尊重。教育局以考績法等相關法規,要求主任撰寫類似自白書的心得報告,與威權時代的白色恐怖有何差異?依目前法令,恐已涉及刑法強制罪,如不收回命令,建議市議員應要求教育局比照辦理,也寫三千字的專業報告,讓市民共同檢視。

(作者為公務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