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誰把警察推入火坑?

◎陳啟濃

太陽花運動員警施暴事件,司法判處國賠,引發不同正反意見。有一種說法,此判決將造成以後警察消極不執法,也就是行使「退避權」。這樣的說法,除屬危言聳聽,甚至是顛倒是非,沒有認清這次判決的事實與原由。

法官的說法是「不屬比例原則」,亦即警察公權力行使過當這個事實。太陽花運動那幾天,電視新聞都可以有證據,畫面上顯示部分警方已經失去理性,情緒性地使用暴力對待學生,造成學生嚴重傷勢。司法判決不是要警方放棄執法,重點在對待沒有暴力傾向的學生,即使攻佔行政院,也應以勸離告知,繼而將學生拖離現場,都是很合理合法的手段。只是當時部分警方,早已情緒失控,瘋狂用暴力對待學生,卻無心將學生拖離現場。

對於警方為何膽敢放心對學生使用暴力,幾近失控,警察失去控制,是國家公權力的濫用,任意使用暴力執勤的警察,等同是掛牌的流氓,造成人民的恐懼與傷害更加嚴重。而且應該要追究,哪個層級授意指揮放任縱容警察暴力對待學生,這是國賠判定後,也應該要進一步深入查明責任歸屬。當年連宋輸掉總統選舉,在台北街頭鬧了幾十天,當時的陳水扁政府,也是冷靜對待,沒有授權警察暴力驅離吧!

電視新聞常有特種場所不同掛的民眾一言不合就暴力相向,甚至到了血流滿面,破壞各種設施的局面。看到警察到場,也事先好言相勸,再將雙方各自隔離。也常看到幫派火併,器械相向,警察到場也是喊話勸離,讓雙方停止暴力。很少看到警察面對這種暴力相向的場面,一到現場警棍馬上就高舉,大力向暴力的民眾揮棒。警察對待黑道,對待暴力份子的惹是生非,都能有這樣的緩和作法,不願意再讓民眾流血掛彩,更何況對待手無寸鐵的大學生。

警察本來就該保護善良老百姓,不該成為政治對抗的手段與工具,當時是誰把警察推入火坑,讓警察疲勞轟炸,甚至下達命令暴力對待學生,更應該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才是造成國賠案的元凶。警察只要謹守界線,保護人民,善良學生不要情緒對待,至於對待暴力份子,當然也該奮力對抗,政治事件跟社會秩序事件分開,又怎會有所謂「比例原則」超過分際的問題呢?

(作者為水里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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