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香港人談陳同佳案

◎ 林鴻達

在台灣殺害潘曉穎引發大風波的陳同佳刑滿出獄,港府欲硬塞他到台灣自首,台灣政府作出的回應和向港府發出的要求,被國共聯手煽動「台灣政府讓殺人兇手逍遙法外」的輿論,還說可能會引起港人的不滿。然而就我所觀察到的情況,台灣政府實無需過慮

首先,早在四個多月以前,單是香港政界已經提出多個可行、甚至「政治正確」顧全北京顏面的處理方案,但港共卻視而不見,強推「送中惡法」。因此,港人早就看穿港府不過是拿陳同佳作政治工具,以「法治」為藉口,打壓香港的民主、人權和自由,並趁機向台灣上下其手。

第二,港共當時拒絕交出陳同佳,今天卻打算「強送自首」,港人不單更清楚港府和共匪的政治企圖,更會想到要是這次的先例一開,形同「送中惡法」捲土重來,甚至是變本加厲的先行在港判刑再「強送自首」。

所以,事實真相是:港人不是在陳同佳逍遙法外或「強送自首」之間作取捨,而是不能單為他一人的罪行而斷送香港的法治。簡單說,港人普遍認同必須按法治原則和制度公正處理,更絕不容港共拿陳同佳政治操作。

港共在政治操作、建構「台灣縱容殺人犯逍遙法外」的輿論過程當中,還加入陳同佳信奉基督教的戲碼。表面看沒不妥當,但聲稱為他「決志」的所謂牧師,是多年來不斷拿著聖經為共匪塗脂抹粉、擁有政協名銜的管浩鳴。我不論斷陳的決志是否真誠,但是以管浩鳴的背景,就是無法排除他在為港共加入宗教元素,強化抹黑任何反對陳同佳「自首」的聲音。可見港共的心腸歹毒。

港共如此急於要陳同佳「繩之於法」,說穿了不過是試圖以「由他演變出的大風波,就由他去平息」進行佈局,將四個多月以來亂局的責任推卸,並同時予共匪對香港和台灣在整場大風波的政治目標繼續行動。只是港府和共匪沒想到港人並沒有如想像中的愚蠢,因而未能成事,只能繼續「台灣縱容殺人犯逍遙法外」的輿論戰。

再說一遍,港人不是在陳同佳逍遙法外或「自首」之間作取捨,而是堅持以法治原則和制度公正處理他的罪行。希望台灣鄉親們能明白這個真相,不要被國、共迷惑誤導。

(作者為香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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