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台美軍事交流看後備部隊

◎ 歐瑋群

繼台美國防工業會議,美方公開呼籲台灣應建置有戰力的後備戰力,莫健也率領AIT軍事組人員來台訪視後備動員,很顯然地,因應美國2019會計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第一二五七條A項)的政策已經開始執行。

美方並非首次關心台灣後備戰力的問題。在該法案通過前,與太平洋司令部(現印太司令部)的戰略溝通,就曾討論雙方後備部隊運用方式。而自二○一六年起,後備指揮部更連續多年率團參加「美國國民兵年會」,並與夏威夷州國民兵部隊進行交流觀摩及基層部隊聯合救災演練。從交流的內容來看,擁有戰鬥支援及救災能力,應該是美台雙方對於後備部隊的共同願景。

不過國防部關於我國與美國的國民兵制度完全不同的一席話,也點出了其中的落差─因為美國國民兵不只是後備部隊,部分戰力更不輸常備兵力,除了「管、編、裝、召、訓」任務,更擁有獨立指揮權及作戰的能力。相較之下,我國後備制度在「常後分立」國防政策下,雖然扭轉了過去大陸軍主義的軍、師、團管區的指揮體系,但後備部隊定位不清,戰力依然令人存疑。

從編制來看,雖然有甲(新訓旅)、乙(軍事院校、測考中心)、丙(縣市後備旅)三種後備旅分攤不同守備任務,但分屬陸軍與後備兩個軍種管轄,因此雖同屬後備部隊,無論是編裝或組成,卻有極大落差。

而訓練上,國軍對於後備戰力的編成及演習,向來又以甲種旅(海岸守備)作戰想定為主,長期忽略其與丙種旅(城鄉守備)之間的戰場差異,編、裝、訓一概而論,甚至認為人槍到齊就可以防衛固守打城鎮戰。這種「古寧頭戰役充員兵就能打勝仗」的論點不改,就算未來教召都以志願役為主,恐怕也無法執行掩護打擊部隊戰術位置轉進的主要任務。

四個月軍事訓練役,帶起了後備戰力不佳的話題,甚至引起了回復徵兵制的聲音。但事實上,台灣過去就是實施徵兵制,然而人海戰術、人槍決戰的動員思維,並沒有讓台灣後備部隊增加多少戰力。過去縣市後備總隊(丁種旅)因戰力不足而解編,就是很好的例子。

人員素質固然影響戰力,但部隊任務定位更影響編裝的成效。既然美軍交流協助下,後備部隊任務是以達成戰鬥支援及救災能力為主,國防部是否也該順勢扭轉一下召訓思維?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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