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如何向海致敬?

◎ 陳璋玲

據報導,行政院蘇院長最近將提出向海致敬政策。海洋議題獲政府高層重視,值得讚賞!

台灣海岸線長約一千七百公里,海岸土地面積約一.三萬平方公里。過去多年因經濟發展、海岸管制放寬,海洋資源愈益多元使用,包括海堤、國防、保育、能源、漁業、交通、遊憩等。這些使用,有些互為衝突,有些未能考量海岸土地與資源的特性,以致發生海岸資源競用、超限或不當使用等情事。人工海岸線比例過高、海岸侵蝕、地層下陷、地質景觀破壞、海洋污染等,都是海洋資源不當使用留下的產物。

二○一五年內政部訂定「海岸管理法」,建置海岸地區保護、防護與使用的管理機制,有效解決不同使用之間的衝突、減緩海岸環境的衝擊,以及降低海岸災害風險。目前進行的國土計畫更進一步將平均高潮線至十二浬的海域納入海洋資源地區,為後續該區的使用建立秩序。對於負其事的營建署,應予大力讚賞!

然而海洋管理不僅限於區域空間,尚包括海洋資源使用與保護、海洋產業發展、海域安全、海域遊憩安全、海洋污染防治、海洋文化保存,以及海洋教育等。這些多元面向亟需政府有系統地逐一建置管理秩序,海委會責無旁貸是主要的參與者。該會雖成立一年半,但期許未來能發揮更大的海洋治理能量,以統整台灣海洋管理秩序的建立。

歐盟二○○八年訂定海洋策略架構指令,將海洋視為重要的經濟資產,並以追求潔淨、健康及有生產力的歐洲海域為目標。台灣以海洋國家自居,亦應有此氣魄,將海洋視為國家重要的資產,透過管理秩序的建立,永續使用及保護海洋,始是向海致敬的根本之道。

(作者為成功大學海洋科技與事務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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