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暴警 黑色的洋紫荊

◎ 梁二路

老師行為不當,學生可以向主任或校長申訴。經理行為不當,員工可以向老闆申訴。我們都知道,如果有誰犯錯,如果我們不畏強權或遭到報復,往上申訴就對了。

警方犯錯,市民可以怎樣投訴?香港政府說,香港有監警會。

香港監警會自二○○九年在香港成為法定機構以來,沒有引起太大爭議或關注。

但,自今年六月颳起這場修例風暴以來,香港市民對警方出現了前所未有的不信任,包括濫捕、使用不當武力、私下報復、在聲稱執勤時拒絕展示證件、縱容其他市民對和平表達訴求者的暴力對待、對記者團體的不尊重、在未能有效區分示威者或一般市民的情況下使用同等武力等。香港市民需要申訴的,不是針對某一個警員,而是整個龐大的警察機構。

監警會是獨立機關沒有錯,但它主要功能在「監察」和「審核」。申訴人必須先向警察投訴部門作出申訴,由警方自行作出調查,再把報告傳給監警會審核。監警會沒有傳召證人的權力,只能就報告提出建議或是否要求警方重新調查。換言之,往監警會申訴已經不可能擁有公平公正的調查結果了,因為被投訴方與調查單位是同一個,而監警會只有審核調查報告而沒有調查的任何權力。

路透在九月份的時候,公開了一段林鄭月娥在一個私人場合中的錄音檔,有那麼震驚市民的一句:「除了警隊的三萬人以外,我們什麼都沒有。」香港市民這才恍然大悟,政府一直拒絕另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原因,是因為要照顧警察在這場風暴中的感受。政府從一開始就不想撤回條例,想藉由警察的防暴功能,硬生生把所有反對修例的市民,不論他們是以暴力示威或和平表達訴求,都一一壓制下來。

一個人你壓得住,二百萬人的聲音你壓得住?終於演變成警權過大,一發不可收拾。但政府仍然堅持香港只有一個監警會,現階段不適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現在,條例撤回了,為什麼反抗的聲音卻更響亮?盡是衝著警察而來。網路隨便搜尋,都是警察過度或不當使用武力的片段或圖片,一般市民無法判斷前因後果,所以才更需要一個獨立調查的機關,帶給全香港市民一個公平的調查結果。

無論是從國際生存空間的層面來看,或是武器設備方面,香港示威者是不可能奪去政府的權力。政府何須依賴三萬警力去維持社會秩序?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切實無私的執行調查,讓調查結果公開透明,並把行為不當的警察繩之於法作出起訴,與放火破壞香港設施的示威者及武力對待和平表達訴求者的其他市民一視同仁處理,自可平息大部分的怒火和衝突。

香港政府不是一無所有,市民的支持和社會的秩序和諧才是一個城市的根基啊!

(作者為香港出生,高雄市上班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