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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話題》客委會主委穿拖鞋遭盤查 更何況一般人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穿黃夾克者)穿夾腳拖外出買東西,被警盤查要求出示證件卻未說明原由。(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邱俊福/綜合報導〕法院對多起警方盤查事件,做出非合法執行勤務判決見解,律師陳振瑋表示,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因穿拖鞋而被盤查,他身為政府高官都受到如此對待,更何況一般民眾,法院近期判決,可端正警方執法行為,人民也有權拒絕違法公權力的侵害。

律師黃祿芳認為,員警每天遇到的狀況千奇百怪,要制定一套標準作業程序試圖解決所有狀況實在太難;他建議,警方可透過案例分享方式,讓員警了解法官對警職法的看法,以利實務上運作。

一名檢察官認為,行政與刑事往往只有一線之隔,交通違規時常「槓上開花」查獲毒品、槍枝或通緝犯,若要求過於嚴苛,對於治安不見得好,但此見解一定會影響檢、警,若當事人爭執「莫名其妙被盤查」,警方就得提出具體說明,否則很容易被判定非合法執行勤務。

有基層警員表示,警員攔查是從酒味、未開大燈等合理懷疑,跟法官的自由心證,其實本質都是一致,僅是個人看法、經驗不同。

警政署則強調,行政院長蘇貞昌甚為關心警察執法尊嚴,曾於治安會報中指示若有任何挑戰公權力的行為,應嚴辦、重辦、速辦,才能確立執法者權威,讓執法者勇於執法,發揮公權力,而執行盤查有賴員警經驗判斷及對「合理懷疑」論述,會持續加強教育訓練,以期達成維護社會治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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