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一國兩制 有法無天

◎ 吳景欽

隨著香港民眾與港府的對立逐步加深,警察鎮壓示威的手段越來越粗暴,美國總統川普也透露解放軍在深圳集結的情報。故中國是否介入香港內政,肯定得受關注。

依照香港基本法第二條,在中人代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並因此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與終審權。同時,基本法第五條也明文,香港保有原本的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此即為一國兩制的最重要依據。

惟如此的自治權,並不包括國防與外交,但依據基本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中國中央政府仍可授權港府有對外交涉與談判之權。另依基本法第十四條第一、二項,關於治安由港府自行維持,但防衛事務則由中央政府負責,而在此條文第三項還明文,解放軍不得干預港府內政,也須遵守香港法律,僅有在港府基於必要性之請求,才得協助治安之維護或救災。故除非港府難以應付目前的情勢而請求協助,否則,中國的軍警似無主動介入或插手香港內部事務之機會。

只是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項,若香港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且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之動亂時,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就可因此發布命令,將中國法律完全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致等同宣告一國兩制的壽終正寢。

雖從法條解釋來說,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項,絕對是萬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且就現實而言,為了顧及一國兩制的國際形象,中國是否敢於動用此條文,致落入各國譴責,甚至以經濟手段為制裁的境地,實也有疑問。惟對港府的強力鎮壓,民眾怒吼不降反升,且所抗爭者,已不僅是送中條例,而是直接挑戰香港特首與一國兩制的正當性時,到底中國政府能有多大的忍耐程度,一直將宣布緊急狀態當成是備而不用的手段,就存在很大的變數。

原本是為台灣設計的一國兩制,卻因香港於一九九七年的回歸中國,意外成為第一個實驗場。如今證明,所謂兩制,只能是不完全、甚至僅是形式的自治權,且有隨時被終止的可能性。這也是台灣民眾必須給予香港人民最大關注與支持,並以之為警惕的原因所在。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